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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定价管理做“加”法

发布日期:2012-01-29  |  浏览次数:53305

谈到加拿大药品定价的原则和方法,本期就具体药价管理方式作出评述。

专利药与非专利药分别定价  

加拿大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政府不仅是各制药厂商的最大买家,还利用这一优势控制药价。

根据该国《食品和药品法》、《专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联邦卫生部负责药品的审批和管理,药价则由专利药价格审查委员会和药品与卫生技术署进行确定和审查。他们将药品分为专利药和非专利药。非专利药又包括品牌药(专利过期的药品)和通用药(仿制药)。专利药价格主要由PMPRB制定和审查,对非专利药品则实行柔性价格政策。一种新的非专利药能否进入医疗保险报销目录,取决于它能否通过药品与卫生技术署下属的普通药品审查处的审查。

管制机构  

一是PMPRB。1987年建立的专利药品价格审查委员会(PMPRB)在加拿大药物管理系统中是一大重要部门,监管加拿大专利药市场。

二是NPDUIS。国家处方药物使用信息系统(NPDUIS)由联邦、各省及地区卫生部在2001年创立,其对药品价格、使用、费用提供评价性分析,以便加拿大卫生管理系统在处方药使用和费用增长方面有更加准确和综合的信息。它是PMPRB和加拿大卫生咨询研究所的合作成果。PMPRB提供价格、使用和费用的分析,由各级卫生部官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就研究主题和分析提供方向和建议。

三是CADTH。药品和卫生保健署(CADTH)由联邦、省和地区政府出资成立,是独立的非营利机构,对联邦、省和地区的卫生部副部长会议负责。下设2个与药品统一审评相关的委员会,即药品咨询委员会(ACP)和专业药品咨询委员会(CEDAC)。CADTH在药品统一审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影响药价的多重因素  

1.医保制度

自1962年起实施全面保险制度以来,所有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注册国家健康保险计划者,即可享受免费医疗服务。根据2000年WHO报告的显示,加拿大卫生系统绩效在191个成员国中排第30位。在该国,非处方药由患者自付,处方药的付费方涉及联邦和地方的药品补贴、医疗保险基金等公共部门,以及商业保险和患者等私人部门。所以,大部分人通过购买私人保险来获得住院以外的药品支付费用。加拿大患者就医的过程以及费用支付方式分为急诊和非急诊两类。

非急诊病人会先与他们的家庭医生取得联系,如果家庭医生判断其不需要住院,会为其免费开方,患者可在社会药房购药。当患者付出一定费用后,商业保险会为其报销。如果有住院需要,则国家医保会负责患者的全部费用。急诊病人则直接上医院看病,报销方式与非急诊一样。

2. 政府购销计划

在加拿大,药价的制定不由政府一手包办,当一家制药企业从定价委员会获得价格审批后,还需向各省药品管理委员会提出加入报销目录的申请。届时,会有生产厂商和药品管理委员会谈判协商的过程,药品的价格还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

无论是专利药还是非专利药,都会受到药品购销计划的影响,药品报销计划会采取诸如统一审评等一系列措施,影响企业定价。

3.药品分类

上文已经提到,专利药品和非专利药品价格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因此,一个药品是否有专利保护,直接影响价格的制定审评。在对专利药价格比价法审评的过程中,PMPRB将专利药按其创新程度进行分类,以此确定比价标准。

加拿大虽然是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其对药品价格的管制中,政府起着非常大的作用。政府介入一方面使加拿大的专利药品价格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另一方面又干扰了自由市场竞争,而使得加拿大的仿制药价格比其他工业化国家高。以“加拿大的药价永远不能是世界最高”为宗旨的药品价格政策,将药品价格采用专利药和非专利分类管理的办法,这些都值得国内借鉴和学习。

 加拿大虽然是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其对药品价格的管制中,政府起着非常大的作用。政府介入一方面使加拿大的专利药品价格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另一方面又干扰了自由市场竞争,而使得加拿大的仿制药价格比其他工业化国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