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鄂尔多斯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扩大受益面、提高保障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今年鄂尔多斯市全面实行新农合市级统筹。
为充分彰显社会公平公正,统一各旗区政策制度,通过分类别、分层次筹资和统一报销标准的杠杆调节作用,实现鄂尔多斯市东部与西部旗区的政策均衡,新农合制度将实现六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统一组织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补偿方案,统一服务监管,统一信息化管理。同时,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旗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允许旗区加大新农合资金投入力度。
今年,该市新农合筹资标准统一提高为每人每年不低于448元,报销封顶线12万元。其中参合农民自筹50元;市、旗区配套资金统一不低于200元。2012年鄂尔多斯市级新农合补助资金在去年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新增448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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