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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妆”正名进行时

发布日期:2012-04-10  |  浏览次数:81039

近几年来,在各种宣传效应带动下,“药妆”已成为日化消费领域的新兴名词。对于药店圈而言,“药妆”也成为国内药店多元化经营的一个新兴品类甚至是转型方向。但“药妆”这一新概念尚需等待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认可。

3月24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连锁药店多元化发展药妆之路”研讨会上,来自医药行业相关领域的与会代表就我国药妆产业发展问题进行了研讨。  

200亿潜在市场需求  

“中国药妆产业蕴藏着超过200亿的巨大市场。”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骆燮龙介绍说,2006~2010年间,中国药妆市场的销售额年增长率均高达20%,并占据整体化妆品市场份额的20%。而据行业数据,2010年中国药妆市场销售额约为25亿元人民币。

与之相应的,国内外已有不少企业对我国药妆市场产生了浓厚兴趣。截至目前,国内有170多家制药企业涉足药妆市场;而市场表现良好的本土品牌,就有如北京同仁堂、福建漳州片仔癀、浙江康恩贝、武汉马应龙、广州敬修堂药业、昆明圣火药业、云南滇虹药业等。

一方面,“药妆”成为近年来发展最快的化妆品细分领域已是不争事实;但另一方面,“药妆”这一概念从法律法规上得到认可并予定义和定位则显得越发紧迫。

骆燮龙说,在国家现有化妆品管理规范中,对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统称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其他的则成为普通化妆品。“这九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并不足以覆盖今天市场上实际存在的品类,例如美白、舒敏、紧致、祛红、激素性皮炎等。”

药妆产业联盟正在筹建  

在研讨会上,与会代表提到,“作为化妆品与药品之间的中间产品,药妆品不仅在市场上客观存在,而且日趋细分,应从管理法规上给予认可并予定义和定位”;近年药妆市场的某些乱象,与药妆品管理法规相对滞后不无关系;“药妆品的存在代表了市场的需求,不但应该加强药妆品的安全性评价,也不可忽略药妆品的功效性研究”;“从发展的眼光看,药妆品的概念范围及管理法规也需要全球一体化”……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会长白慧良对此也表示,“药妆产业在发展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尚待确立政策上法规的地位、学术上概念厘清的问题;行业企业缺乏规范经营生产意识、企业自律意识,产业链的资源没有整合等;业界没有形成共同的声音,缺乏对业态的引导培育。”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目前,由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牵头,正在筹备成立特殊用途化妆品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药妆产业联盟,希望借此把药妆研发机构、生产企业以及零售药店企业组织起来,开展行业自律,提高药妆在市场中的形象和政府中的地位;开展行业调研,为政府制定政策出谋划策;组织引导药妆企业参加药妆行业活动,发挥企业的社会功能与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