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30日对3种存在严重违法宣传行为的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永久性、区域性驱逐后,6月19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度将9种擅自篡改审批内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药品列入“黑名单”,要求全市食药系统工作人员重点监管,并向其生产商、经销商亮出“黄牌”,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否则将“红牌”驱逐出场,禁止其在太原地区销售。
据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自今年初实行“永久性、区域性驱逐”办法,尤其是5月底第一次真正对3种药品实施驱逐以来,我市药品广告市场受到震动。但出于种种原因,仍有部分商家顶风“作案”,继续严重虚假宣传。在最近一段时间的日常市场监测中,市食药监局就又发现了一批“吹牛”药品,遂决定严厉警告以正市场风气。
此次被亮“黄牌”的9种药品是:西藏那曲地区藏药厂生产的十六味马蔺子丸、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调经至宝丸、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基英肽维生素C片、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痔疮止血颗粒、陕西华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心泰颗粒、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冠通片、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龙养血胶囊、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血八味片、青海宝鉴堂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杜鹃油胶丸。
9种药品误导消费者被亮“黄牌”
发布日期:2012-06-21 | 浏览次数:5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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