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即将公布新一轮药品降价方案,涉及品种将包括抗肿瘤药、血液制品药物等。而在今年5月1日,国家发改委就已进行年内的第一次降价,调整部分消化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限价。
但从以往的多次药品降价中可以发现,一旦某些药品降价成为廉价药,就会遭到医院弃用,药品生产企业也会停止生产,然后改头换面再以新药的名义通过审批,再高价上市。于是价格监管部门又无奈地进行新一轮的药品降价。
药品生产企业之所以能屡屡逃避降价,与药品监管不完善有关,也因为高价药更受医院欢迎。长期以来,医院会进行15%的药品加成,因此药品价格越高,医院获利就越大。可以说,“以药补医”政策既扭曲了药品生产和流通,也使政府的药品降价政策屡屡失灵。
我国对药品价格的管理,经历了一个从全面管制到放开、又从放开到恢复部分管制的曲折过程。然而,由于国家发改委只负责药价的调控,而卫生部门分管医院,药监部门分管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因而对药价虚高的监管,往往是“按下葫芦起来瓢”。
新医改提出“医药分开”,加强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为解决药价虚高带来了契机。在今年5月和7月,分别推行了全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在北京等地部分公立医院率先试点医药分开,设置医事服务费并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这些政策的执行,有望进一步理顺药品价格。
但应该注意到,行政部门很难核算药品生产成本,合理制订出上万种处方药的价格。因此,更应该发挥市场机制在形成合理药价过程中的作用。事实上,一个竞争性的药品生产和供应体系已经在国内形成,但这两个行业并没有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究其原因是由于医院的“以药补医”扭曲了市场机制,没有形成“汰劣择优”的激励机制。未来,希望随着医改的推进,长期失效的药价能逐渐回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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