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沈阳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转配送通知
各中标人:
按照《2012年度沈阳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文件》规定,限价统筹类药品由沈阳军区药品器材供应站供应,限价竞价类、限价不竞价类药品由中标人建立配送体系,承担沈阳军区23家医疗机构配送任务,确保药品及时送达采购人。如中标人不具备配送能力,可与沈阳军区药材集中竞价采购办公室遴选的药品经营企业(见附件1)办理转配送手续,即《2012年度沈阳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配送委托书》(见附件2)。转配送委托书先由双方企业盖章,送交65112部队药品器材供应站初审合格后,再交医院确立配送关系并盖章,由医院统一报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药品器材处审批备案。中标人同一品规中标药品在同一家医院只可委托一家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时间最短不能少于6个月。如因配送商服务不到位等原因,中标人可在采购周期内对同一家医院的同一品规药品再转配送一次。配送商的变更,审批手续同上。
采购周期为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本次采购周期内,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将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出现医疗机构投诉或其存在下述情况,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将根据实际情节处以警告、取消该品种乃至所有品种中标资格及两年内拒绝参加军区投标的处罚。
1、 未能及时配送中标产品的;
2、 不能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返款期限,强行要求医院现款现货,以此拒绝供货的;
3、 未办理委配送委托书即销售中标品种的;
4、 不向符合条件的配送企业出具配送委托书。
附 件:
1、《药品配送商遴选中选企业目录》
2、《2012年度沈阳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配送委托书》
下载方法:将鼠标移动至所要下载的项目上,点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
沈阳军区药材集中竞价采购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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