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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2-10-22  |  浏览次数:60689

2012年北京市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2-10-22    阅读次数:994次[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2年北京市基药标 
1、请认真阅读观看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后开始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时间:自2012年10月22日始至2012年10月25日止。

3、企业实际名称与平台现有名称不一致的,企业暂按平台现有名称申报企业主体信息和产品,待我中心审核实际资质证明文件后予以变更。

4、进口分包装企业新增进口分包装产品时,企业暂以本企业名义申报产品,待我中心审核实际资质证明文件后予以修订。

5、产品名称、剂型、规格、转换比、包材、生产企业任一项有变化的产品按照生产企业新增产品操作。

6、如平台数据与实际信息不符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