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医药动态实时掌握

2012年陕西省关于建立我省基本药物中标情况备案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9  |  浏览次数:86539
  2010年陕西省“三统一”补充标 
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了动态掌握我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在全国各地的中标情况及价格变化,建立我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中标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品种范围

   凡进入我省基层医疗机构中标药品http://www.baiduyy.com/zbxx/zbml_index.asp清单的品种(发下简称“基药中标品种”),生产企业须对其在全国各省的中中标价格及供货情况进行备案。需备案的品种包括:

(一)2010年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的中标品种,被取消或撤消资格的中标品种除外。详见附件1

(二)2011年县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已入围,按相关规定拟进入基层医疗机构中标清单的品种,企业山如果同意 “确认”,需同时进行备案。具体品种详见本站2012个12月12日相关通知。

二、备案方法

   采取“生产企业按要求准备备案资料、网上填报备案信息、递交备案资料、采购中心核查填报信息、企业澄清与更正备案信息”的方式,分三个阶段完成。

(一)备案资料准备

   1、时间:2012年12月18日至22日。

   2、备案资料内容:

  (1)《陕西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备案申请表》

  (2)《陕西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基本情况备案表》

  (3)各省中标证明材料(相关品种中标通知书)

  (4)备案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3、备案内容及备案资料要求

  (1)备案信息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期间,我省基药中标品种在全国各省的最新中标价格、供货情况等。中标价如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需提供调价证明。

  (2)备案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加盖生产企业、申报企业公章。

(二)网上填报备案信息

   1、时间:2012年12月23日至25日

   2、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密码进入采购平台,以生产企业为单位,在网上填报“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备案信息”。

   3、采购平台填报的备案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与提交的证明性文件保持一致。中标后价格如有调整,以最新价格为准,在备注栏说明。

(三)备案资料的提交与核查

   1、2012年12月28之前以申报企业为单位递交备案资料。

   2、经核对网上信息与备案资料一致的,进入中标品种备案数据库;因生产企业填报信息错误或提供虚假资料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业承担。

三、备案信息的更新

   2012年11月30日之后企业如有新的中标信息,应及时备案,从收到中标或撤标等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重新递交该品种备案申请及相关证明性文件,由采购中心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四、备案要求

   相关中标企业要高度重视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中标情况备案工作,按要求及时填报中标信息。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或虚报、瞒报、拒报的生产企业,将暂停办理统一采购有关业务。

五、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11号

   联系电话: 029-63329651;029-63329652

   附件:1.《2010年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中标品种》 

        2.《陕西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备案申请表》  

        3.《陕西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基本情况备案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