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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陕西省关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申请进入基层医疗机构统一采购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7  |  浏览次数:88293
  2011年陕西省标 
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根据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8次会议精神,现将县级入围药品申请进入基药空标目录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县级入围药品与基药空标目录相同的药品,其县级入围价格如能降低至同品规的最低入围价格,经企业申请(见附件)确认后,同最低入围价的品种一起进入基药。

二、基药空标目录的规格中标注了包装数量的,县级入围药品的包装数量与基药空标目录的包装数量一致的方可提出申请,价格按一个整包装进行比较;基药空标目录的规格中未标注包装数量的,同目录项下所有包装数量的县级入围品种均可申请,价格按最小制剂单位进行比较。

三、基药空标目录同一目录项下申请与确认最低价格的企业若超过3家,则确认降低价格的企业按综合排名由前至后,依次补足3家企业为止。原县级入围药品价格最低,且已进行网上确认的企业优先入围。

四、平台测试时间:请于2012年12月27日9:00至12:00时,登陆平台进行用户测试。

网上确认时间:12月28日9:00至12:00时。

五、申请企业应于12月31日前(节假日除外)递交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29-63329651;029-63329652

 

附件:符合县级入围品种低价申请进入基药资格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