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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关于执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少数品种的采购按规定的友情提醒

发布日期:2013-04-26  |  浏览次数:65574

2013年江苏省关于执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少数品种的采购按规定的友情提醒

百度虫医药招商网发布时间:2013-04-25  阅读次数: 65次 [小 中 大] [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1年江苏省基药标; 
按省卫生厅《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少数品种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 [2012]13号)要求,基药未中标或未跟标的品种于2013年5月1日起不再作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目录药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少数品种的采购按规定执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保证临床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