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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西省新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办发〔2013〕37号)

发布日期:2013-06-05  |  浏览次数:94682

2013年江西省新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办发〔2013〕37号)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新建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20日


新建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县级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2〕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坚持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

二、改革目标

通过综合改革,建立“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体制合理、机制灵活、功能完善、效率较高”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四提高、一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医务人员积极性、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成本明显降低)和“预防在村(组)、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患者满意度在90%以上。

三、改革任务

(一)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的服务体系

1.统筹规划县域医疗资源。重点举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2所公立医院。坚持中西医并立,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之间相互协作、优势互补、有序竞争、共同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县人民医院建成以医、教、预防保健服务和应急救援为一体的服务指导中心,在疑难危重疾病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核定编制病床500张。

县中医医院要进一步突出中医特色,全面提升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继续加强中医特色门诊、特色科室建设,大力推广和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建成全县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指导中心。核定编制病床300张。

2.明确县级医院的功能定位。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的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乡(镇)卫生院、基层卫生人员教学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县级医疗机构作为县域医疗服务中心和连接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与农村基本医疗体系的重要枢纽,既要积极联系城市大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对口帮扶、危重病例远程会诊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转移;又要按照“县乡医疗卫生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大力支持和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

(二)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1.改革医院补偿机制。在政府投入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到位的基础上,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三统一”(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管理,取消县级医院药品加成,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将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适当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和中医诊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按照总量控制、调整结构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大型设备(CT、彩超等)检查费用下调35%,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新农合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取消药品加成收入的20%由省、县两级财政按8:2给予补偿,80%通过调增医疗服务价格和县财政给予取消药品加成专项补贴方式解决,从而破除“以药养医”弊端,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和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县财政每年根据两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出现的缺口情况,给予补助。

2.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管理。建立县级药品“三统一”采购结算中心,目录内药品必须通过结算中心进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逐步实现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3.改革医保支付方法。实行新农合单病种定额付费、“直通车”报销,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补助范围和比例,到“十二五”末参合群众自付医药费用比例下降到30%以下。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推行按床日付费、单病种定价等医保付费方式,促进第三方控费机制形成。城镇医保、新农合机构应为县级公立医院拨付必要的周转金。

4.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由差额财政拨款单位改为差额单位财政全额保障(人员编制性质不变),县财政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列入全额预算。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政策性亏损、承担紧急救治、救灾、支援基层等公共服务经费给予全额保障。对两所医院的历史债务,经审计、财政部门核定后,分类处理。对银行债务,县财政给予贴息;对其他建设方面的债务,以两医院偿还为主,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偿债经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及遗属补助继续纳入县财政全额保障。

(三)改革管理运行机制

1.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理事会、监督评价委员会和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决策、执行和监督评价机构和制度,构建职责明确、管理有序、运行通畅、监管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2.建立公立医院理事会。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负责人,成员包括政府办医主体代表、医院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专家学者等。理事会负责审定医院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定和修订;院长选聘与考核;监督医院运行等职责。建立院长聘用制度,明确院长、副院长任用条件,采取公开选拔、社会招聘等方式遴选院长、副院长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由医院理事会聘任。实行院长、副院长任期制和目标责任制管理。

3.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运行管理,并负责医院内部建立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程序,院长对理事会做出的决策负责执行,对理事会下达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重大决策、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中层以上人事任免等事项要民主审议,报理事会审批;对医院年度预决算、工资分配、人事聘用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报经理事会备案后实施;公立医院院长每年度向理事会进行述职、接受评议。

4.建立公立医院监督评价委员会。公立医院监督评价委员会的组成要能够对公立医院全面进行有力的监督和客观的评价,并广泛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评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评价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监管评价预算、收支、资产、成本及医药费用增长情况;实时监控和评价基本医保目录药品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之比、门诊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结果与基药补助支付等挂钩;监管评价医药收费价格执行情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监管评价卫生行业作风,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

5.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围绕新的医院管理结构,建立完善医院内部决策、运行管理、资产管理、医疗风险预警等制度。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适应的运行管理机制。通过按床日付费、单病种付费、临床路径管理等方式,把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加强绩效考核,把控制医疗费用、控制医疗服务数量,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

实行公立医院会计委派制,县财政局委派会计进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对医院收支实行两条线管理。

(四)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积极探索深化以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有竞争、有激励,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切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核定人员编制。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按床位与工作人员1:1.3的比例核定编制,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5%。其中,临床护士编制不少于每病床0.4人。探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3.实行全员聘任制度。按照医院基本职能、工作任务、编制规模和岗位类别,医院自主确定岗位设置,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同管理,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可探索后勤服务社会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环境卫生、餐饮服务、水电等后勤管理。逐步通过后勤服务社会化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未聘和非专业分流人员。

4.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倾斜。

(五)提升服务能力

1.加强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步伐。及时制定或修订公立医院建设计划,重点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发热门诊、肠道病门诊、产科、儿科、病理、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精神科等重点专科建设。

2.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已有信息平台,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县级医院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与医保经办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逐步推行居民健康卡,优先利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

3.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价、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辩证论治水平,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加强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县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4.推行惠民便民措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优化医疗流程,延长门诊时间,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健全转诊预约和双向转诊制度;推广优质护理服务,落实护理责任制,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推广使用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加大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控烟、公共卫生等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减少疾病发生。

(六)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新进入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落实资金和政策支持,吸引高中级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十二五”期间,2所县级公立医院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30%以上;引进高级职称和硕士以上卫生技术人才不受人员编制限制。积极向上争取调整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增加高级技术职称人才比例。

3.建立面向基层选调优秀卫生技术人员机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县政府研究批准后,可从乡(镇)卫生院选调优秀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到临床第一线。

4.建立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新进2所县级公立医院的住院医师必须经过规范化培训。

5.加强人员培训。实施县级骨干医师培训计划,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0人;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在职研究生定向培养制度,每年从2所县级公立医院遴选3~5名医师参加在职研究生教育;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医务人员到城市三级医院学习进修。利用3至5年时间,对两所县级医院医务人员进行轮训。

6.实行优秀人才和优秀院长奖励制度,设立优秀人才和优秀院长奖励基金,奖励办法和标准另行制定。

(七)强化监管措施

1.控制费用,减轻负担。通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和治疗行为、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效减少重复检查等综合措施,切实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相关费用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和公示制度。完善阳光医药监管体系,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作为对县级医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加强实时监控。鼓励县域内通过建设医疗检验中心、影像中心、病理中心等方式实现资源集约化。

2.强化技术,提高水平。县级医院分科目管理常见病、疑难重症的诊断、治疗及急诊抢救技术。积极筛选包括中医中药技术在内的适宜医疗技术在县级医院推广应用。

3.规范行为,忠实履职。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完善县级医院安全质量控制评价体系。通过实施单病种质量控制、临床路径和处方点评等管理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推进县级医院信息公开,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

(八)积极探索推行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服务

1.鼓励支持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与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松湖、西山、乐化、大塘坪中心卫生院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服务,同步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服务,形成“全面覆盖、病能就医”的医疗卫生服务三级分工协作服务网络,把优秀的人才、适宜的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引向基层,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流动,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格局。

2.继续完善新建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坚持公正、中立的第三方立场,快速调解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县医调委负责协调各部门履行职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并定期对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进行评估,提高调解成功率,避免矛盾纠纷升级恶化,不断优化医疗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抗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促进诊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化解医疗风险,鼓励建立医疗责任风险基金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2月,出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筹备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2013年3月~6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全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7月,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并进一步完善。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8月,全面总结评估,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协调、有力推进全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成立新建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耀华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易小毛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熊墨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夏海泉   县监察局局长

谭云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先阶   县发改委主任

邬宇标   县人社局局长

熊一明   县财政局局长

刘明慧   县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局长

傅长庚   县卫生局局长

罗永忠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张元桃   县编办主任

孙功文   县国土局局长

王国礼   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展晓芳   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建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赣新   县卫生局副局长

熊周勇   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县中医医院院长

刘  波   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县人民医院院长

熊积禄   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钱青兵   县卫生局党委委员、松湖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和政策,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稳妥推进。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财政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县级公立医院项目建设,加大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三)强化部门职责。县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县发改委制定好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做好项目争取工作,指导和协调公立医院医疗和服务价格;县卫生局统筹协调好两所县级公立医院各项改革工作;县人社局配合县卫生局做好医院人事制度及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工作;县编办做好公立医院床位和人员编制的设置工作;县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投入,确保公立医院改革投入足额到位;县监察局做好改革过程的全程监督;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公立医院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县国土局做好公立医院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医院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使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改革深入人心,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顺利推进。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公立医院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进度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