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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网上澄清相关问题解答(一)

发布日期:2013-07-09  |  浏览次数:72488

2013年浙江省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网上澄清相关问题解答(一)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3年浙江省级项目; 
1.请问网上澄清有次数限制吗?
    答:每个企业或产品信息最多进行三次网上澄清(即仅能提交三次),请谨慎提交。一个产品有多项澄清内容的,请在保存后一次性提交。
    2.请问自行维护字段信息提交后,还可以修改吗?
    答:可以。该部分信息为企业根据企业及产品信息自行日常维护的内容,涉及变更的应及时调整。
    3.我公司的产品为国家统一定价药品,但是无浙江省物价,请问 “价格依据”如何填写?
    答:可先填写“无”,后期根据价格信息完善。属于浙江省政府定价的药品,必须具有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信息,具体政府定价目录可见浙江省物价局网站。
    4.我公司的某个产品属政府定价药品,同时具有国家发改委价格与浙江省物价局价格信息,我公司维护价格信息时,应以哪个价格为依据填写?
    答:应以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信息为依据。
    5.请问企业在基础库资料递交后更名,基础库信息仍为原企业信息,现应该怎么处理?
    答:需根据基础库资料申报要求,重新当面递交新企业及相关产品的资料至我中心。
    6.原未递交的产品,现在可以新增递交基础数据库资料吗?
    答。可以。我省基础数据库建设是个日常的动态过程,已递交部分产品的或从未递交过资料的都可以补充递交。
    7.我公司最近新增递交了基础数据库资料,现查询不到相关录入信息,请问,现应该怎么处理?
    答:最近新增递交的资料,正处于我中心录入与审核过程中,待完成审核后即可查看。
    8.请问我公司递交了部分国药准字B的药品,基础库信息中为什么查不到相关信息?
    答:B字类药品暂未纳入我省基础数据库录入范围。
    9.我公司因人事变动,被授权人发生变更,应如何处理?
    答:被授权人变更的,可在我中心网站“政务公开”栏“资料下载”中下载《企业被授权人变更申请书》,递交资料至我中心进行变更。
    10.请问我公司的营业执照年检年度与产品的药检报告书(含省检报告书)有最新的资料,需重新上传最新年度资料吗?
    答:资质状态合格的企业或产品,不需要重新递交。
    11.请问我公司递交的基础库资料中,有部分产品将放弃申报,该部分产品也要进行信息维护吗?
    答:是的。已录入的产品均须进行信息维护,企业信息及全部录入的产品信息维护提交后(即:“维护状态”显示为“已维护”),方可进行企业或产品的澄清工作。
    12.我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了基础数据库帐号,但未领取数字证书,现可以补充领取数字证书吗?
    答:可以。
    13.请问网上澄清上传资料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不合格原因上传有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内容清晰可见,图片应为正常视觉角度,方便澄清工作的开展。
    14.请问上传了澄清资料后还要注意什么?
    答:上传澄清资料并提交后,我中心根据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第一时间反馈,请及时关注基础库中反馈结果。
    15.请问不在首批澄清企业名单中的企业,什么时候可以进行澄清?
    答:首批澄清企业的资料正在审核中,部分企业尚在上传资料中。其他企业近期将进行澄清工作,请关注我中心网站通知,可先行信息维护及核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