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关于重新申报部分中标品种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各有关单位:
2012年9月,北京市发改委公布“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免疫、抗肿瘤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价格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12]1533号),转发了国家发改委 “关于调整免疫、抗肿瘤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938号),对调整免疫、抗肿瘤和血液系统三类药品中的部分药品在2013年10月8日以后执行的最高零售限价进行调整规定,现我中心依据上述文件要求和管理小组专家小组会议制定原则,重新核定最高零售限价,对临时零售价超过最高零售限价的品种(见附件),拟定专家建议价格,请相关企业重新进行报价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报价时间: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10:00——15:00
2、报价方式:投标人登录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网站,点击右侧“日常业务信息系统”栏目下“药品调价系统”图标进入“医药信息变更平台”,用“医药信息变更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如密码已经更改,请使用更改后密码),点击“系统首页”,然后点击页面左侧的“统一调价-企业查询报价项目”查看此次报价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行报价。
如企业遗忘或未领取用户名及密码,须递交由生产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传真至我中心,向我中心申领用户名及密码。
咨询电话:010-66414516转822,传真电话:63016395。
3、报价要求:企业重新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零售限价;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专家建议价格,如果存有异议,请递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
4、未按要求申报价格的产品将予以暂停网上采购。
5、网上报价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纸质报价确认。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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