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关于云南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系统新系统上线的相关公告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将于10月8日对云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进行升级,并调整交易系统的相关功能和运行规则,请各相关单位登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ynyyzb.com.cn操作帮助栏目中下载操作手册,学习操作使用新的交易系统。一、新系统上线时的注意事项:
1、因取消生产企业端手动分流采购订单功能改为自动分流,请各生产企业于9月27日前完成全省各县区的配送关系设定,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生产企业设置配送关系操作说明》点击此处下载。逾期未按要求设定配送关系的,系统自动将该生产企业的所有品规的配送关系设定为该县区上月信用考核得分最高的配送企业,以保证各生产企业的配送关系不为空。系统自动设定之后,生产企业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修改。
2、取消现有的验收单“双线验收”模式,改为单线验收,仅医疗机构能验收入库。同时按配送企业填写到货物流信息时刻起,满5天(即120小时)仍未能验收入库的,系统自动验收入库。
3、对配送企业端增加子账户功能,配送企业可根据需要添加、设置和管理本企业的子账户,具体操作方法和功能详见操作手册。
4、各基层医疗机构每月的采购次数及时间须严格遵守系统的设定,逾期将不再进行调整,请各单位注意。
5、其他功能调整、操作细节及方法详见最新的操作手册。
二、新的交易系统上线时的历史数据处理:
1、生产企业未分流数据
在新系统上线时生产企业仍有采购订单未分流的,平台将撤销此部分订单。
2、配送企业未配送数据
在新系统上线时配送企业仍有未配送的采购订单的(即未填写配送信息的),平台将撤销此部分订单。
3、配送企业已配送未上传送达医院的物流信息
订单已配送并且药品确实已送达医院的,配送企业应及时上传物流信息。在新系统上线时配送企业收到的订单超过48小时仍未提供物流信息的,系统将自动撤销此部分订单。
4、医院未入库数据
在新系统上线时,配送企业已提供到货的物流信息的,且超过5天仍未验收入库的数据,系统将自动按照新的规则自动验收入库。
5、取消双线验收涉及到的历史数据
双线验收取消后,企业不能再继续上传提交验收单。故在新系统上线时未能审核的验收单,系统将全部自动审核通过。
对于企业验收单未审核通过的,将只能通过医院自主验收,完成验收入库,或待5天后系统自动验收入库。
特此通知。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2013年9月18日
合同处联系电话:0871-65512667、65342955
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871-6537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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