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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09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齐集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04  |  浏览次数:91471
 
各药品供给商:
 
    2009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齐集采购专家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经广州军区医疗机构齐集领导小组办公室赞成,现将专家评审的成交候选品种挂网公示。请上岸原注册所在http://59.41.140.163:1066/gzjq/09yp/gys/index.asp,选择“成果”--“候选品种”查察,公示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2009年6月18日,供给商对此成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时期,以书面方法提出异议,按异议表名目(见附件一)注重填写相干内容,将相干资料(需加盖供给商公章)递交至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可先传真,后递交原件,过时恕不受理。敬请各供给商寄望!
 
    1、本次公示内容为成交候选品种,并非终极成交成果。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不异出产、通用名、剂型、规格,差别包装者,仅许可最小包装的产品报价,入围后别的包装供货价按差比原则计较实行。年夜输液绑缚品种仅对0.9%氯化钠注射用液(100ml)报价,入围后别的装量供货价按扣率统一原则计较实行。”候选品种的年夜包装和绑缚品种的差比价同时公示,其中《成交候选品种》中的备注:“高于基准价 ”,是指经差比价换算后的价值高于的基准购入价,必需贬价至基准购入价才可进入买卖营业。请供给商从头提供纸制报价表。
 
    3、以上公示的产品,按照本次齐集采购文件规定和评审专家委员会的抉择,如不切合以下前提的,不得成交:
 
    (1)同通用名、同剂型、同含量规格的品种中,按最小剂量单位换算,低质量层次的产品价值不得高于高质量层次的产品。
 
    (2)成交候选品种的价值不得高于政府定价(省级物价以广东省为代表)。高于政府定价的产品见备注:“高于限价”。请供给商从头递交纸制报价表,否则不得中选。
 
    (3)对同厂家的产品,低含量规格报价不得高于高含量规格。
 
    (4)悉数参预本次齐集采购的产品价值不得高于医疗机构的基准购入价。
 
    请供给商于2009年6月18日前从头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或物价澄清文件,悉数必要纸质报价的品种,价值不得高于提议价,高于提议价的品种打消中选资格,且必需有红章或法人授权人署名。异议和报价文件递交至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小姐、邓小姐
 
    联系电话:020 22268985、22268922
 
    传真:020-22268900
 
    所在: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年夜厦2501室
 
    附件一: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