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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泻小儿不宜选用的哪些药物

2011-11-08 10:34 来源:医药经济报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  秋季是小儿腹泻的高发季节,尤其6个月至2岁的小儿。如果小儿大便次数比平时增多,且性状改变,呈稀薄、水样,每日10~20次,并伴有脱水症状时,即可诊断为小儿秋季腹泻。婴幼儿秋季腹泻是一种轮状病毒所引起的急性肠炎。

  秋季是小儿腹泻的高发季节,尤其6个月至2岁的小儿。如果小儿大便次数比平时增多,且性状改变,呈稀薄、水样,每日10~20次,并伴有脱水症状时,即可诊断为小儿秋季腹泻。婴幼儿秋季腹泻是一种轮状病毒所引起的急性肠炎。

  秋季腹泻一般为病毒性感染,因此,不可盲目使用抗生素(除非有细菌感染的并发症),以防容易造成肠道内细菌滋生。另外,也不可使用成人惯用的止泻药。由于幼儿肠壁发育尚未完全,而止泻药是通过麻痹肠道蠕动来达到止泻目的,容易使原本不能消化吸收的刺激物质渗入肠壁组织,延迟复原的时间,造成长期腹泻或过敏。以下是一些小儿腹泻不宜选用的药物:

  洛哌丁胺 

  该药为一种极强的长效抗腹泻药物,适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该药能直接作用于肠壁,阻止乙酰胆碱和前列腺素的释放,从而抑制肠蠕动和收缩,使功能恢复正常,达到迅速止泻的目的。但洛哌丁胺用于低龄儿童易致药物不良反应,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等,加之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故国内外均限制该药用于低龄儿。我国洛哌丁胺使用说明书中就规定5岁以下儿童禁用。

  复方地芬诺酯 

  复方地芬诺酯适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泻的治疗。该药每片含盐酸地芬诺酯2.5mg、硫酸阿托品0.025mg,其中地芬诺酯对肠道作用类似吗啡,适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及慢性肠炎等,作用亦很强烈。由于国内外不断有应用该药致小儿中毒甚至致死的报道(死亡病例集中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又因该药小儿用药剂量至今尚无统一标准,因此,2岁以下婴儿禁用,2岁以上小儿应严格控制用药剂量,慎重使用。

  诺氟沙星 

  诺氟沙星对致病性和产毒性大肠杆菌、沙门菌属等所致的胃肠炎、菌痢有良好疗效,临床应用广泛,为人们熟知。但因该药及其同类(喹诺酮类)药物有引起骨病变的可能,因此,12岁以下小儿不宜选用。

  四环素 

  四环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治疗感染性腹泻具有一定疗效。细菌对四环素类抗生素产生耐药性较严重,有些致病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痢疾杆菌等对四环素类的耐药菌株已占50%~90%以上,因此疗效有所降低。而8岁以下小儿应用四环素及同类药物如土霉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等可致恒齿感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而且长期使用对肝脏有损害。因此,8岁以下的小儿应避免应用此类药物。

  药用炭 

  药用炭为吸附药,用于胀气及消化不良性腹泻,能吸附导致腹泻及腹部不适的多种有毒与无毒刺激物,减轻对肠壁的刺激,减少蠕动,从而起到止泻作用。但由于该药吸附作用强助无选择性,对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长活性均有影响,长期应用可影响肠道的营养吸收,因此,禁止长期用于3岁以下腹泻或腹胀小儿。 

 

Tags:秋季 腹泻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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