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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电影卡的跨界营销案例分析

2012-04-17 14:13 来源:中国医药营销联盟 作者:谭小芳 点击:

前言:

一个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服务网络,在中国辽阔的土地上有6.9万个服务网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的渠道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逐级下沉至偏远的乡镇。一个拥有世界上最多的受众,目前中国电视机的保有量为5亿台,有电视机的地方,就有央视电影频道。不仅如此,其受众已经从电视延伸至智能终端。2011年,中国智能手机的保有量为2.23亿部,用户可以通过移动终端随时上网,观看视频网站的影视节目。当中国邮政与央视电影频道整合各自的资源,进行跨界营销时,不难想象,商业世界将出现怎样的情景。

日前,中国邮政、央视电影频道正式启动电影卡电影大篷车活动,基于中国邮政庞大的网络,依托央视电影频道《爱电影–送·学》栏目,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爱电影·看天下”跨媒体营销项目,将普通型、信卡型和贺卡型电影卡与电影艺术融为一体,拓展贺卡、电影市场。作为世界上网点最多、覆盖面最大、数据库资源最丰富的渠道,中国邮政与央视电影频道跨界合作,推出电影卡电影大篷车活动,足以令人揣测未来的市场空间有多大。

中国邮政的渠道优势、数据库资源优势,央视电影频道的品牌优势、网络资源优势、节目专业制作优势,相互依托、支撑,无缝融合,形成了一种结构性的力量,作用于电影卡,以中国邮政渠道、数据库资源、DM杂志、电影卡平面、央视、电影网、大篷车构成全方位的推广网络,以整合营销传播为手段,以精准传播为指向,吸引更多的受众,达到营销效果最大化。

基于中国邮政的主要业务之一—贺卡,电影卡自然少不了中国邮政贺卡的经典功能:“中大奖。”为了回馈消费者,调动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电影卡每周设奖,奖品为电影首映礼门票、电影明星签名纪念品、电影节双飞旅游和时尚、新潮的数码类产品等。

事实上,除了央视电影频道的高密度覆盖,其电影网则拥有丰富的网络影视资源。央视电影频道电影网是中国电影专业门户网站,每天的访问人数为185万,日均浏览量(PV)超过650万次,有180万注册会员。在Alexa全球网站排名和中国网站排名中,央视电影频道电影网居中国电影类网站第一位。央视电影频道及其电影网,其传播平台和资源本身就有强大的吸引力,加之中国邮政针对热爱电影人群量身定制的电影卡,启动市场,只是时间问题。

形势严峻迫使企业寻找更新更有利的营销工具——著名营销培训专家谭小芳跨界营销是一个不错的方向:一个企业、一个品牌、一个产品单打独斗的时代早已结束,跨界营销时代已经到来:由于产品策划研发与设计、销售渠道拓展的跨界,日化逐渐汇聚了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三大不同行业及其他众多行业的营销手段,不同产品不同行业的的理念、方法、思路和手段来不断“跨界”,突破原有营销的单一性、局限性,创新出更多更好的营销传播模式,给企业或产品寻找到更多更好的发展机 会,获取更多的利润,同时实现“多赢”的大好局面。

但是,在现实的实施过程中,很多企业采取跨界营销并没有达到企业所欲想的结果,这其中存在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跨界营销简单的理解为联合促销,单纯的认为任何两个不同行业品牌的联合采取互助的促销就是跨界营销。二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忽视了双方各自品牌、产品、消费群体、资源等方面的研究,是跨界营销在实施的过程中无法实现预期的想法。因此,著名培训营销专家谭小芳认为对于企业来讲实施跨界营销需要在对跨界营销正确的认识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源相匹配的原则 

所谓资源相匹配的指的是两个不同品牌的企业在进行跨界营销时,两个企业在品牌、实力、营销思路和能力、企业战略、消费群体、市场地位等等方面应该有的共性和对等性,只有具备这种共性和对等性跨界营销才能发挥协同效应,如同李光斗先生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主办的“2007年度中国十大营销盛典”上说的:“跨界营销最主要要像婚姻一样要门当户对,寻求强强联合这样才能使跨界营销1+1>2获得双赢,否则会给双方带来无尽的痛苦”。 

二、品牌效应叠加的原则 

品牌效应叠加就是说两个品牌在优劣势上进行相互补充,将各自已经确立的市场人气和品牌内蕴互相转移到对方品牌身上或者传播效应互相累加,从而丰富品牌的内涵和提升品牌整体影响力。对于每一个品牌来讲,其都诠释着一种文化或者一种方式、理念,是目标消费群体个性体现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这种特征单一,同时由于竞争品牌和外界因素的干扰,品牌对于文化或者方式、理念的诠释效果就会减弱,而通过跨界营销就可以避免这样的问题。

如我们常说“英雄配好剑”这句话的道理一样,如果将“英雄”和“好剑”视为两个不同的品牌,那么“英雄”只有配上“好剑”才能体现“英雄”的英武,而“好剑”只有被“英雄”所用,“好剑”的威力才能得以淋漓尽致的发挥,两者的相互互补才能互相衬托,相得益彰,发挥各自的效果。反之则不会起到这样的效果,只是在浪费各自的价值。 

 三、消费群体一致性的原则 

每个品牌都有一定的消费群体,每个品牌都在准确的定位目标消费群体的特征,作为跨度营销的实施品牌或合作企业由于所处行业的不同、品牌的不同、产品的不同,要想是跨度营销得以实施,就要求双方企业或者品牌必须具备一致或者重复消费群体,如著名汽车品牌东风雪铁龙C2与意大利知名时尚运动品牌Kappa的合作,就是基于C2这个品牌本来是象征一种时尚,或者是比较活跃的一种生活方式,前卫的一种生活方式,Kappa这么一个--服装品牌它也有这样的一种诉求,当然这些消费群体的一致性也可以表现在消费特性、消费理念上等等的相同。 

四、品牌非竞争性原则 

跨界营销的目的在于通过合作丰富各自产品或品牌的内涵,实现双方在品牌或在产品销售上提升,达到双赢的结果,即参与跨界营销的企业或品牌应是互惠互利、互相借势增长的共生关系而不是此消彼长的竞争关系,因此这就需要进行合作的企业在品牌上不具备竞争性,只有具备不竞争性这样不同企业才有合作的可能,否则跨度营销就成为行业联盟了。 

五、非产品功能性互补原则 

非产品功能互补原则指进行跨界相互合作的企业,在产品属性上两者要具备相对独立性,合作不是对对各自产品在功能进行相互的补充如相机和胶卷、复印机与耗材,而是产品能够本身相互独立存在,各取所需,是基于一种共性和共同的特质,如基于产品本身以外的互补如渠道、品牌内涵、产品人气或者消费群体。 

六、品牌理念一致性的原则 

品牌作为一种文化的载体,其代表特定的消费群体,体现着消费群体的文化等多诸多方面的特征,品牌理念的一致性就是指即参双方的品牌的在内涵上有着一致或者相似的诉求点或代表有相同的消费群体、特征,只有品牌理念保持一致性,才能在跨界营销的实施过程中产生由A品牌联想到B品牌的作用,实现两个品牌的相关联或者在两个品牌之间在特定的时候划上等号。 

七、用户为中心的原则 

从4C到4P,现代营销的工作中心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转变,企业的一切营销行为都从过去围绕企业和企业产品为中心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转变,从过去关注自身向关注消费者转移,解决销售只是一种手段,而关注消费者需求,提供消费所需才是企业真正的目的,企业更多强调消费者的体验和感受,因此对于跨度营销来讲只有将所有的工作基于这一点上才会发挥其作用。

最后,我们应该看到跨界营销作为一种营销方式,其本质的核心在于“创新”目的在于通过创新解决新的营销环境营销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合作双方的共赢,作为企业在实际运用过程中需要把握实施的原则,避免步入“只缘生在此山中,不识庐山真面目”的误区,跳出“庐山”——即“跳出品牌看品牌、跳出行业看行业”,颠覆传统思维,实行“无边际”运作,大胆借鉴、嫁接其他产品、行业的思想、模式、资源和方法,为我所用,超越过去,获得突破,并实现多赢! 

 

Tags:跨界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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