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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标夯实基药地位

2014-07-07 14:46 来源:医药经济报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针对当前各种‘目录’满天飞,国家卫计委将采取分类招标新思路,对低价药、量小必需、独家品种、价格稳定、特殊药品等品种进行分类采购、分步实施、分层管理”

“针对当前各种‘目录’满天飞,国家卫计委将采取分类招标新思路,对低价药、量小必需、独家品种、价格稳定、特殊药品等品种进行分类采购、分步实施、分层管理”

“基本药物制度不等同于基本医保制度,基本药物目录也不应该是小号的医保药物目录。”在近日召开的2014年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政司副司长孙阳再次强调基本药物制度的特殊性,他表示:“基本药物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公平可及,不论患者是否参加基本医保,不论他的医保是当地还是异地,不论是否支付得起自付部分的药费,都应该按需获得基本药物。保证参保人群用药是医保的责任,而保障全社会人人享有基本药物,政府责无旁贷。”

随着低价药政策的出台,低价药目录与基本药物目录重合的情况越来越严重。针对低价药目录出台后,如何处理低价药和基本药物之间的关系问题,孙阳强调:“请不要把低价药等同于短缺药品,不能把低价药等同于基本药物。不要偷换概念,也不要对政策打折扣,做减法。”

对于当前各种“目录”满天飞,各地执行起来也云里雾里的现象,卫计委药政司药品供应管理处处长韩会学透露:“下一步药品招标采购的新思路,就是采取分类管理的措施,其中对低价药、量小必需、独家品种、价格稳定、特殊药品等品种进行分类采购。”

低价药不能混淆基药

这些年来,基本药物制度在各地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不同的理解。尤其是低价药目录出台之后,不少价格较低的基本药物都顺理成章地进入低价药目录。

从各地的情况看,基药目录的含金量被蚕食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著名医药营销专家、九州通集团营销总顾问耿鸿武在营销战略高峰论坛上分析,19%的医保目录品种都在低价药清单中,品种数量庞大,对基药目录影响巨大。而低价药政策带来的基层医疗机构品种放开等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基药目录。

对于低价药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的关系,孙阳强调:“今年出台的低价药实施意见只是要发挥好协调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把以前落在‘看得见’的这只手里面的低价药换到了‘看不见’的手里,通过提高最高限价,来提高市场定价。”

其实,不仅仅是低价药清单,医保目录、地方增补目录、招标采购目录等层出不穷,使整个招标陷入“目录满天飞”的年代,而此前一直备受推崇的基药目录的光环却在退去,业界对此表示担忧的声音此起彼伏。对此,韩会学透露,卫计委正在酝酿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办法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实现基药与非基药的上下联动。

一些业内人士透露:“该办法中拟构建的招标采购目录,实际上就是要再度提高基药的地位,因为只有基药的520个品种才可以直接纳入该目录,其余则要通过招标这一门槛。”

药品分类招标胎动

卫计委对于药品招标实施更加详细的分类管理似乎已箭在弦上,在本次会议上,韩会学介绍了分类管理的进展。

目前,低价药品已经成形;量小必需的品种定点生产,甲巯咪唑问题已经解决,剩余6个定点生产品种则由卫计委、工信部、发改委、食药监总局等部门努力推进中;对于独家品种、专利药品则探索医保谈判或国家谈判机制;对于市场竞争充分的品种则延续原来的双信封标准,进行公开招标。

据记者了解,这一分类管理的思路将在即将推出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办法中显现。

不仅如此,韩会学还透露:“下一步的管理措施不仅包括分类采购,还有分步实施、分层管理。分步实施就是要先保证低价药的供应,然后推行上下联动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办法;做到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分层管理。”

分类招标的思路在医改之初就已经有了规划。这在业界熟知的基药招标56号文及非基药招标采购64号文中早有体现,即对独家、价格低廉、临床必需等品种区分类别,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

但是,在多年的药品招标的实际操作中,这一招标思路很少被各省市采纳。现在,这一管理思路不仅被再度重提,而且在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也有提及,具体招标措施被列入其中,有望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执行。

Tags:分类招标 基药地位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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