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用药,合理控制药品费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
目录》)进行管理。确定《药品目录》中药品品种时要考虑临床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考虑
地区间的经济差异和用药习惯,中西药并重。
第三条 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
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
(二)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第四条 以下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一)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三)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四)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五)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六)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第五条 《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下同)、中药饮片(含民
族药,下同)。西药和中成药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采用通用
名,并标明剂型。中药饮片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采用药典名。
第六条 《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遴选,并分“甲
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
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
“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第七条 “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
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目录》“乙类目录”中易滥用、
毒副作用大的药品,可按临床适应症和医院级别分别予以限定。
第八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原则
支付。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
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个
人自付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基本医疗保
险的规定支付。
第九条 急救、抢救期间所需药品的使用可适当放宽范围,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当地实际
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第十条 在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或国家和地方的《药品目录》中删除:
(一)药品监管局撤销批准文号的;
(二)药品监管局吊销《进口药品注册证》的;
(三)药品监管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
(四)经主管部门查实,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
(五)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十一条 国家《药品目录》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目
录》进行相应调整。国家《药品目录》的新药增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地不得自行进行新
药增补。增补进入国家“乙类目录”的药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是否进入当地的“乙类目录”。在制定《药品目录》的工作中,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
进行药品检验,不得向药品生产和经销企业收取评审费和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巧立名目加
重企业的负担。制定《药品目录》所需经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同
级财政拨款解决。
第十二条 国家《药品目录》的组织制定工作由劳动保障部负责。要成立由劳动保障部、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卫生部、药品监管局和中医药局组成的国家《药品目录》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评审《药品目录》及每年新增补和删除的药品,审核《药品目录》遴选
专家组和专家咨询小组成员名单,以及《药品目录》评审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具体工
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临床医学和药学专家,组成药
品遴选专家组,负责遴选药品。要聘请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临床医学、药学、药品经济学和
医疗保险、卫生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小组,负责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提出
专业咨询和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目录》的制定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要参照国家《药品目录》制定工作的组织形式,建立相应的评审机
构和专家组。
第十三条 国家《药品目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卫生
部、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共同制定,由劳动保障部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
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并报劳动保障部
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福医药火力全开!中枢神经药物大卖92亿,40多款新药攻势凌厉,15个亿级产品曝光
神经系统药物龙头集团人福医药发布了2025年业绩,营业收入稳坐200亿梯队,净利润大涨39.53%,超过18亿元。近期,集团成功拿下了
0评论2026-04-1621
- 三九胃泰×智屏视界:让信任在合家欢中放大
0评论2026-03-05
这家创新药企开挂了!手握3个超10亿大品种,拿下4个重磅首仿,30款1类新药在路上
近日,先声药业拟分拆旗下抗肿瘤创新药平台先声再明赴港上市。在刚刚过去的2025年,先声药业研发管线喜讯不断:2款1类新药、1个
0评论2026-01-30181
山东药企发威!28个新品收入囊中,11个爆款齐飞涨,2款1类新药掘金10000亿市场
刚结束的2025年,山东新华制药拿下了不俗的成绩单:LXH-1211片获批临床,公司的1类新药矩阵再添猛将;通过自主研发+上市许可持有
0评论2026-01-14190
国药集团厉害了!手握162个独家中成药,拿下27个重磅品种,14款1类新药、49个新品来袭
今年以来,国药集团消息频发:拿下2款生物类似药,22个品种获批生产并视同过评,7个品种中选第十一批国采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
0评论2025-11-27275
这家中药龙头开挂了!21个独家产品合揽90亿,1类新药大涨273%,10款新药快马加鞭
中药龙头天士力2025年前三季营业收入超过63亿元,净利润达9.8亿元。今年前三季,公司收获了3个新产品,独家产品注射用重组人尿激
0评论2025-11-20307
营收创新高!佐力药业最新战略版图曝光,13亿独家品种领跑百亿市场,中药、创新药收获颇丰
日前,佐力药业披露2025年三季度报,实现营业收入22.8亿元(+11.48%),归母净利润5.1亿元(+21%),营收及净利润均创下历史同期
0评论2025-11-07386
济川药业领跑呼吸系统药物市场,1类新药加速冲刺
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5上半年在中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济川药业是呼吸系统药物(中+化+生)TOP5集团(二级),近几年公司的产品
0评论2025-10-17413
- 爱创科技亮相越南2025 VIETNAM MEDI-PHARM!
0评论202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