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企业未按规定领取药品入围通知书的措置赏罚赏罚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保障自治区药品网上齐集采购工作的顺利执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齐集采购监督打点暂行步伐》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齐集采购执行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抉择对过时未按规定领取入围通知书的部分企业按擅自弃标措置赏罚赏罚,参加非诚信企业名单,打消该企业药品品规的入围资格,从打消之日起两年内该企业不得参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齐集采购勾当。对付已成立药品配送相关并起头产生采购营业的药品,各相干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要尽快住手采购营业勾当。自治区药械齐集招标采购服务中央将于2010年7月30日前,断根自治区药招平台买卖营业体系中相干数据。请各相干单位遵循实行,过时不采纳法子所造成的结果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未领取药品入围通知书企业及药品品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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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旬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