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局、市第一医院、中山医院、中医院:
现将《福建省卫生厅关于扩大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姑且用药领域的通知》(闽卫农社函〔2010〕549号)转发给你们,请严厉根据《通知》规定要求实行,并将实行情形报市卫生局。
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
各区卫生局、市第一医院、中山医院、中医院:
现将《福建省卫生厅关于扩大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姑且用药领域的通知》(闽卫农社函〔2010〕549号)转发给你们,请严厉根据《通知》规定要求实行,并将实行情形报市卫生局。
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
0评论2026-09-1787
0评论2026-09-1593
0评论2026-09-01120
0评论2026-08-28171
0评论2026-07-30
0评论2026-07-27217
0评论2026-06-16294
0评论2026-05-22
0评论2026-04-16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