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自2月23日—2月28日,凡对上述新编码药品医保审定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反映。
联系电话:0591-87545459,0591-87534027
附件:14批新编码-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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