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省食药局“关于建议取消三河市东杉医药有限公司配送资格的函”(冀食药监市函[2011]33号),经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取消三河市东杉医药有限公司配送资格。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各有关单位:
依据省食药局“关于建议取消三河市东杉医药有限公司配送资格的函”(冀食药监市函[2011]33号),经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取消三河市东杉医药有限公司配送资格。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0评论2026-06-16110
0评论2026-05-22
0评论2026-04-16213
0评论2026-03-05
0评论2026-01-30320
0评论2026-01-14331
0评论2025-11-27430
0评论2025-11-20456
0评论2025-11-07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