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医疗机构第22期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关于中标(配送)企业统计销售情况的有关规定,现请各中标(配送)企业如实报送201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药品疫苗销售量及销售金额,请各企业将该三个月内销售情况按照附件销售量统计表格式填报,并于2011年6月10日前将统计表盖章后报送(传真)厦门海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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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22期药品疫苗销售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