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省药械采购中心的批复》(浙编〔2011〕7号)文件,设立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为省卫生厅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为便于工作,自即日起使用“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公章,原“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公章废止。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省药械采购中心的批复》(浙编〔2011〕7号)文件,设立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为省卫生厅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为便于工作,自即日起使用“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公章,原“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公章废止。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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