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单位:
现将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集中采购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入围品种零售指导价的通知》(桂药招办〔2009〕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新的价格规定,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附件:桂药招办〔2009〕41号
北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单位:
现将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集中采购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入围品种零售指导价的通知》(桂药招办〔2009〕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新的价格规定,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附件:桂药招办〔2009〕41号
北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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