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经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物价文件补充时间延长至2011年10月14日17:30止,逾期仍不能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投标资格。除物价文件以外的其他资质材料补充资料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各投标企业:
经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物价文件补充时间延长至2011年10月14日17:30止,逾期仍不能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投标资格。除物价文件以外的其他资质材料补充资料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0评论2026-06-16110
0评论2026-05-22
0评论2026-04-16212
0评论2026-03-05
0评论2026-01-30320
0评论2026-01-14330
0评论2025-11-27430
0评论2025-11-20454
0评论2025-11-07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