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江西省第二轮非基本药物采购周期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药品企业:
《江西省第二轮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一年的采购周期已经到期,为保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经研究,决定延长第二轮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的采购周期,在新一轮集中招标结果公布之前,仍执行本次中标结果。
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于延长江西省第二轮非基本药物采购周期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药品企业:
《江西省第二轮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一年的采购周期已经到期,为保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经研究,决定延长第二轮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的采购周期,在新一轮集中招标结果公布之前,仍执行本次中标结果。
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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