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我省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了《辽宁省县级试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卫生厅
2012年10月16日
辽宁省卫生厅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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