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司关于征求《关于推动生产企业开展药品重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药监安函[2013]12号 )

2013-03-26 08:4373180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司关于征求《关于推动生产企业开展药品重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药监安函[2013]12号 )

  百度虫医药招商网发布时间:2013-03-25  阅读次数: 243次 [小 中 大] [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药品重点监测工作,我司组织起草了《关于推动生产企业开展药品重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和《生产企业药品重点监测工作指南》(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hyc@cdr.gov.cn

  联 系 人:叶国庆
  联系电话:010-88330862
  传  真:010-68586295
  E-mail:hyc@cdr.gov.cn


  附件:关于推动生产企业开展药品重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2013年3月19日

 

附件

关于推动生产企业开展药品重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上市后药品重点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测的药品范围
  1.对于2011年7月1日及以后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处于新药监测期或首次进口五年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开展重点监测。2011年7月1日以前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仍处于新药监测期或进口五年期内的药品,相关企业可参照此通知开展重点监测。
  2.对于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开展重点监测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按本通知要求开展重点监测。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将重点监测的品种及相关要求通知生产企业。
  3.对于企业生产的其他药品,企业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情况主动开展重点监测。

  二、工作程序
  1.药品生产企业在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后或接到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重点监测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启动药品重点监测工作。
  2.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科学、有效、可行的重点监测方案,并于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接到启动通知后60日内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备。国产药品的重点监测方案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中心)报备;进口药品的重点监测方案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报备。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后60日内报备重点监测方案。
  3.省级中心或国家中心对重点监测方案如有修改意见,应在收到重点监测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药品生产企业。企业应对反馈的意见做出及时回应,如需对方案进行修改,应在收到反馈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内容及修改后的方案重新报备。
  4.药品生产企业在报备重点监测方案后20个工作日内若未收到省级中心或国家中心的反馈意见,应按上报的方案着手实施重点监测。重点监测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对方案进行重大调整,如确需调整的,应将调整的内容和调整后的方案及时进行报备。
  5.药品生产企业应在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研究”部分)中对正在实施的重点监测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重点监测结束后,药品生产企业应向重点监测方案报备单位提交重点监测总结报告,并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应按照重点监测方案中既定的时间表提交总结报告,如果不能按时提交,则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和更新的时间表。
  6.省级中心和国家中心应对收到的重点监测总结报告进行评价,必要时召开专家咨询会。省级中心应每季度将对重点监测品种的分析评价意见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中心,对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药品安全性问题,应及时报告。
  7.国家中心应定期汇总、分析全国范围内药品重点监测结果,提出对重点监测品种的评价意见,于每年7月1日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8.对于药品重点监测工作程序,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启动通知中另有要求的,企业应按相关要求执行。

  三、重点监测工作要求
  1.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加强本辖区内重点监测工作的管理,组织相关交流和培训,强化生产企业开展药品重点监测的意识,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重点监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省级以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对企业开展的重点监测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技术工作给予指导。必要时,省级以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可向药品生产企业抽取或调阅原始数据和统计数据,生产企业应予以积极配合。
  3.药品生产企业应充分重视药品重点监测工作,给予人员、技术和经费上的保障。不得利用药品重点监测进行以商业推广、宣传或其他与重点监测目的无关的活动。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福元医药亮了!斩获79个重磅品种、94个过评产品,14个品种冲刺新国采,1类新药瞄准1200亿市场
日前,福元医药2款产品糠酸莫米松乳膏(10g:10mg)、联苯苄唑溶液(30ml:0.3g)新增品规的补充申请获批,公司14个品种拟参与第十

0评论2026-07-2767

科技向善,惠及患者:诺和诺德以 AI 重塑专业能力培养体系,斩获全球绩效改进大奖
在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产业中,医学信息的传递不止是普通的商业沟通,更是关乎患者生命质量与公共卫生的核心枢纽。对于深耕中国三

0评论2026-06-16148

人福医药火力全开!中枢神经药物大卖92亿,40多款新药攻势凌厉,15个亿级产品曝光
神经系统药物龙头集团人福医药发布了2025年业绩,营业收入稳坐200亿梯队,净利润大涨39.53%,超过18亿元。近期,集团成功拿下了

0评论2026-04-16251

这家创新药企开挂了!手握3个超10亿大品种,拿下4个重磅首仿,30款1类新药在路上
近日,先声药业拟分拆旗下抗肿瘤创新药平台先声再明赴港上市。在刚刚过去的2025年,先声药业研发管线喜讯不断:2款1类新药、1个

0评论2026-01-30349

山东药企发威!28个新品收入囊中,11个爆款齐飞涨,2款1类新药掘金10000亿市场
刚结束的2025年,山东新华制药拿下了不俗的成绩单:LXH-1211片获批临床,公司的1类新药矩阵再添猛将;通过自主研发+上市许可持有

0评论2026-01-14365

国药集团厉害了!手握162个独家中成药,拿下27个重磅品种,14款1类新药、49个新品来袭
今年以来,国药集团消息频发:拿下2款生物类似药,22个品种获批生产并视同过评,7个品种中选第十一批国采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

0评论2025-11-27463

这家中药龙头开挂了!21个独家产品合揽90亿,1类新药大涨273%,10款新药快马加鞭
中药龙头天士力2025年前三季营业收入超过63亿元,净利润达9.8亿元。今年前三季,公司收获了3个新产品,独家产品注射用重组人尿激

0评论2025-11-20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