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总局组织论证和审定,肠炎宁颗粒等14种药品(化学药品1种,中成药13种)转换为非处方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总局组织论证和审定,肠炎宁颗粒等14种药品(化学药品1种,中成药13种)转换为非处方药。

0评论2026-07-30
0评论2026-07-2747
0评论2026-06-16142
0评论2026-05-22
0评论2026-04-16238
0评论2026-03-05
0评论2026-01-30342
0评论2026-01-14358
0评论2025-11-27457
0评论2025-11-20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