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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岂能通过“眼看手摸”来评价?

2010-07-06 10:13 来源:中国医药营销联盟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重庆市卫生局今年举行了一场药品公开招标,当地一家企业随后以遴选标准不合理,并以不当理由排斥高质低价的药品进入当地的药品公开采购名单,将该局告上了法庭。

重庆市卫生局今年举行了一场药品公开招标,当地一家企业随后以遴选标准不合理,并以不当理由排斥高质低价的药品进入当地的药品公开采购名单,将该局告上了法庭。
 
    对于这场官司的谁是谁非,自由法院依法判决,我辈平头百姓无权说三道四。然而,其中一个细节却不能不让我辈关注,因为它确实关系到我辈平头百姓用药的安全。
 
    药品招标,按照我们天真的想法,自然应当从药品的质量和价格两个方面,对参加招标的药品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才能决定哪家药厂的药品可以中标。因此,“药品评价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应当成为决定药品招标成败的关键。对于药品价格的比较,自然可以一目了然,至于对药品质量的评价,根据卫生局制定的《招标药品评价方案》,质量评价计分“由客观分和主观分两部分组成”:客观分由服务中心根据生产企业提供的企业材料和产品材料计分;主观分由专家打分,然后由计算机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生成该药品剂型的主观分。“客观分”的根据是生产企业提供的材料计分,这样得出的分数是否真正“客观”,姑且不论。来自专家对药品质量评价的“主观分”,自然应当体现了对药品质量的科学分析,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也是可以确保我辈平头百姓安全用药的科学保证。然而,专家们对药品质量评价的依据,却只是靠着“眼看、手摸”这两种最原始的办法。以我辈百姓的浊眼和粗手,无论如何也分不出各种药品质量的好坏优劣,莫非专家都有着一双与众不同的慧眼和巧手,可以代替药品检验的一系列精巧仪器,一看一摸,就能准确比较出各种药品的优劣好坏,打出不同的“主观分”,决定我辈平头百姓吃谁家药厂的药,不吃谁家药厂的药?即使我们的专家确实有这样的慧眼和巧手,但要每一位专家在短短2天的时间里,眼看和手摸9000多个品种,并且对每一个品种的药品做出准确的评价,也不能不让我们担心它的准确率究竟有多少?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一要公开,防止在暗箱操作中滋生腐败,更要科学,保证采购的药品具有相应的质量保证。有关部门应当把它“当件大事做”,一不能靠专家的眼看、手摸鉴定药品质量;二不能让专家用2天的时间靠眼看手摸9000个品种,把药品质量鉴定变成了走过场。否则,我们有理由怀疑:生了病吃这样的药,是否能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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