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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真正看懂片剂药品药瓶上的标签内容

2013-09-03 10:04 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 点击:

核心提示:2013年9月3日讯,北京,片剂药品,因它具有剂量准确、服用方便、质量比较稳定等优点,应用得最为广泛。绝大部分片剂供内服用(包括吞服、嚼服、含服或舌下含化等),少数片剂如升汞毒片、高锰酸钾片等供外用。原包装的片剂药品,都贴有完整的标签,以便指导服用。

2013年9月3日讯,北京,片剂药品,因它具有剂量准确、服用方便、质量比较稳定等优点,应用得最为广泛。绝大部分片剂供内服用(包括吞服、嚼服、含服或舌下含化等),少数片剂如升汞毒片、高锰酸钾片等供外用。原包装的片剂药品,都贴有完整的标签,以便指导服用。《药品管理法》第37条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主要成份、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根据其它有关规定,标签还应有注册商标和贮藏等内容。

 

一、品名:是药品的名称,如谷维素片、复方降压片、三七片等。品名有正名和别名,在标签上一般只标注正名而不标注别名,例如标注“维生素B1片”,而不标注“盐酸硫胺片”。正名是《中国药典》、《卫生部药品标准》等规定的名称。有些标签除标注药品正名外,并附有汉语拼音名或拉丁名。

二、批准文号:简称批文。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除生产中药饮片外,生产新药必须经卫生部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生产已有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必须经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审核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属于假药。批准文号必须在标签上注明。

三、注册商标:根据国家规定,生产医药产品必须申请注册才能在市场销售使用。商标是生产企业将其产品质量,装潢、包装以图案或文字形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以拥有专用权,防止假冒。商标一般均绘有专用图案,在图案外面还必须注有“注册商标”四字。

四、规格:指每片含主药量多少和每瓶的装量。如维生素C片标注“100毫克,100片”;心痛定片标注“0.01克,100片;炎痛喜康片标注“50片,每片含炎痛喜康20毫克”。

五、主要成分:一些由两种以上药物混合制成的复方片剂在标签上要注明主要成分,如复方阿司匹林片的主要成分为阿司匹林、非那西汀和咖啡因;复方罗布麻片的主要成分为罗布麻、硫酸胍生。

六、作用与用途:指本品的主要药理作用和主要适应症。如硝酸异山梨醇酯(消心痛)片是“冠状动脉扩张药,作用较硝酸甘油缓和而持久,适用于治疗和预防心绞痛”。中成药片剂的“作用与用途”一般写为“功能与主治”。

七、用法与用量:指该品的使用方法和应用剂量。例如:心痛定片:“常用量: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急救时咬碎舌下含服”。“常用量”,是指临床上应用的对大多数人最适宜的治疗剂量,它比“最小有效量”稍大而又没有达到“极量”,服用此量安全有效,一般药品标签上注明的用量即为“常用量”。

有些片剂药品标签上的“用量”并未注明一次口服多少片,这就需要计算以确定片数。例如每片含10毫克主药的降血压药地巴唑片,“常用量一次5~10毫克,一日3次,极量一日150毫克。”这就需要将“用量”除以“每片含主药量”,即求得口服片数。因此,用量为:“一次半片至1片,一日3次,极量一日15片”。

应当注意:标签上注明的“用量”是指成人(18~60岁)的常用量,老幼用量须遵医嘱酌减。(60岁以上的老人一般可用成人用量的四分之三;儿童用量可根据年龄按成人用量折算。对毒性较大的药物,应按人的体重折计。)

八、注意:这一栏往往包括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例如:不少药品注明“孕妇忌用”;安定片注明“长期服用或剂量较大可能引起白细胞减少”;复方降压片注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忌用,用药期间如发现明显的抑郁症状即应减量或停药”等等。

九、贮藏:指该药品的规定保存方法,如地巴唑片规定“密闭,干燥处保存”;炎痛喜康片规定“置遮光容器内,密闭,在干燥处保存”。片剂药品如保存不得当,发现有明显变色、粘连、松散,发霉、生虫或有异臭、异味者,即不可再供药用。

十、批号:是药厂同批生产投料的标志。由批号可看出药品出厂时间的长短,例如有一瓶药片标签上的批号是090501,那就是2009年5月1日的产品。如该品存放过久,应根据药品的稳定性及药品外观有无变化等情况,考虑能否服用。

十一、厂名:标签上标注生产厂名。例如北京制药厂,江苏省常州制药厂等。

另外,有些药品因为理化性质或效价不太稳定,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会逐渐变质失效,这类药品就得规定有效期。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质量能够符合标准的期限。国产药品的标签上大多注明“有效期”。但也有注明“失效期”的。有效期是指当月还有效,可以使用到标明的月份的最后一天;失效期是指可以使用到所标明的月份的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为止。例如“有效期:2010年3月”指该药品可用到2010年3月31日,而“失效期:2010年3月”则是指该药品可用到2010年2月28日止,3月1日起就失效了。如果标签上没有标明有效期或失效期的具体年月,而只是标明“有效期限3年”,那么就要根据药品的生产批号去推算,如批号是010601,表示该药可使用至2013年5月31日。药品过了有效期,可能有含量下降、效价降低、甚至毒性增加等情况。除经卫生检验部门复检合格可延期使用外,过期片剂药品不得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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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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