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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开放何时公布“负面清单”?

2013-10-28 07:10 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

核心提示:北京市医改办负责人近日表示,北京市将通过一系列改革,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未来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将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在土地、医保、人才、税收等方面为社会资本创造更大发展空间。

北京市医改办负责人近日表示,北京市将通过一系列改革,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未来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将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在土地、医保、人才、税收等方面为社会资本创造更大发展空间。

北京市加快开放医疗服务市场,符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势所趋。新医改方案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公立医院改制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最近,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要求医疗服务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意见》要求制定用地供给、财政补贴、放松价格管制等具体措施,将支持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分解到职能部门,切实保障民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许多方面的平等地位。尽管这不是国务院专门就医疗服务业下发意见,但其中关于扩大医疗服务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打破以往社会资本办医看似全无阻碍、实则处处受限的“玻璃门”,这一政策动机显得十分清晰。

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的力度,有利于释放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性医疗服务的潜能,缓解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破除公立医院根深蒂固的垄断性优势地位。社会资本办医实行“非禁即入”,可以借鉴上海自贸区向外商开放医疗服务,允许外商独资设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的经验。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的同时,公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网吧、博彩业等190小类经济行业被列为外资禁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领域——在医药领域,仅限制中药材种植、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和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三类,医疗服务不在“负面清单”禁止和限制之列,因此外商可以独资开办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各类医疗服务。

“负面清单”是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它列出不开放的行业和受限制的商业活动的清单,明确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和行业的范围,清单之外的领域和行业对外商充分开放。国家既已确立社会资本办医“非禁即入”的原则,就应当公布“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详细列举社会资本办医禁止和限制涉及的门类、环节、细目,并根据行业环境、社会经济形势、社会需求等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社会办医“负面清单”的内容。通过这个“负面清单”,国家正式划定社会资本办医的禁区和限制区,以此昭告天下,在禁区和限制区之外的广阔领域,社会资本可以放手兴办医疗机构。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新批准社会办医机构163家,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信心明显增强,进程明显加快,在全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随着社会资本办医格局不断扩大,公布医疗服务开放“负面清单”的要求将日益迫切。可以期待,国家如果公布医疗服务开放的“负面清单”,其禁区和限制区范围将尽可能小,而且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禁区和限制区的范围还将越来越小。这意味着社会资本办医可以扩展的范围将越来越大,涉及的门类、环节、细目将越来越多,为社会提供的医疗服务也将越来越丰富细化。(姜兆尹)

Tags:医疗服务 负面清单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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