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管理 > 医药观察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014-02-20 15:15 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

核心提示: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起草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改草案)》19日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起草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改草案)》19日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修改草案指出,在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修改草案规定,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制药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药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注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Tags:药品注册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露儿

图片新闻
中国医药联盟是中国具有高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药在线组织,是医药在线交流平台的创造者,是医药在线服务的领跑者
Copyright © 2003-2019 中国医药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