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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高管:“以人为本”不走流行路(2)

2011-04-14 09:34 来源:中国医药营销联盟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以人为本”,最初作为一种创新的管理理念成为流行的词汇,大概已经有十多个年头了。当时听到诺基亚将“科技以人为本”作为广告语,笔者顿感朗朗上口且确能极大地吸引眼球。

2.客户是上帝

“以人为本”体现在以客户和消费者为本的层面。

沃尔玛之所以多年来位列世界500强前列,在于他们的一句经典誓词:从今天起,只要顾客在我面前10米之内的地方出现,不论我正在做什么,我都要迎着他的目光,朝他微笑,向他致意,对他说:“您早”、“下午好!”或“我能为你做些什么?”而今年以来,他们在中国市场发生的价格诈欺事件,着实为品牌抹上一层阴影,可见想要一如既然地实践“以人为本”是多么不易。

 再来看看中国零售药店中某些缺乏有素训练的店员们的服务表现。他们在面对消费者时,要么不理不睬,要么就是特别热情,习惯于跟在消费者身后,保持仅有1米的距离都不到,并且不断询问需要买些什么,让消费者无所适从。一些上游企业能做到以客户为本,但却将医院里的处方医生、药剂科主任,药店里的采购经理、店经理作为最重要的客户,始终没有将消费者作为自己的客户。

 3.保障股东权益

 “以人为本”亦体现在以股东为本方面。

越来越多的公司通过IPO成为上市公司,从原来的“有限公司”成为公众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大突破,对于药企的成长来说也具有划时代意义,因为企业获得了品牌影响力、充足的资金以及规范运营的约束。然而,也有部分医药类上市公司将上市作为增长个人资产的手段,没有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存在的目的。甚至编制假的财务报表、恶意套现,并与一些大户操控股票,使得中小股东利益大受损失。而在国外发达地区,药企有两条路来体现以股东为本的思想:一是作为家族企业绝不上市,这样的话即使企业出了问题,对社会公众股东也没有伤害;二是上市后严格将股东利益作为企业经营的准则,因为造假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一心在正途上要做大做强的企业没有必要也不敢这么做。

4.平等对待供应商

“以人为本”还需要顾及供应商。

 俗话说:“店大欺客,客大欺店。”但是无论店大店小,供应商大部分情况下都处于被动的地位。上游药企需要从供应商手中获得原料,零售药店需要从供应商获得商品。一旦成为“朝南坐”的采购方,底气就会不一样。或尽可能多地压低采购成本,或索取回扣和佣金,或变相提高采购门槛等。在合理范围内,采购方为了企业的发展提高对供应商的要求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以采购方自居,不平等对待所有供应商,就会失去供应商的整体信心。可能导致的一种结果是供应商被整倒,因为他们为了满足采购方的需求,没有后续发展的能力;另一种结果是供应商对抗情绪严重,绝不会在可能的条件下给予采购方大力支持,反过来影响采购方的发展。  

管理的哲学  

“以人为本”是一种管理哲学,需要渗透到企业的方方面面,需要管理者真正用心理解和实施。

在药企经营过程中,研发需要“以人为本”,创新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而非曲高和寡或盲目仿制;生产需要“以人为本”,降低生产成本让更多消费者能够承受;物流需要“以人为本”,让消费者尽快得到优质的药品;营销需要“以人为本”,而不是砸钱烧钱,让企业品牌和文化深入人心;管理需要“以人为本”,要将员工作为公司的财富而非机器;采购需要“以人为本”,让供应商与采购方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而非独赢。

笔者并不支持管理理念的大流行,因为很多情况下可能会起到误导作用。前几年,“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使得企业更关注执行力,没过多久,“长尾理论”又出尽风头,太频繁的理论更迭,使得部分管理者们无所适从。如果不去跟风,会被同行说跟不上时代,盲目跟随,又将影响了公司原先的发展战略方向。

理论终究是理论,“以人为本”不一定会再次流行,但是“以人为本”的思想绝不应该被淘汰,药企人需要真正领会它的哲学内涵,将其用好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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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药企高管 以人为本 药企经营 零售药店 企业管理

责任编辑:芸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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