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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电子监管平台的制药企业 基药招标一票否决(2)

2011-12-27 11:01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温淑萍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一位药监系统人士透露,药监局获得的新权力,主要是针对不愿入网、未上入电子监管平台的制药企业,可严格禁止其参与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记者获悉,在307种基本药物的监管基础上,药监系统已确定再度扩权,将利用电子监管平台监管全国各省的基本药物增补品种。

据了解,目前,国家药监局正在与联通共同开发一款软件,未来使用手机的购药患者将通过手机扫码,查询基本药物范围内的药品信息,如来源、原料、成分等等。

    药监局扩权

    据了解,国家新基本药物制度于2009年8月推行,被列为国家类基本药物的有307种,达2000多个品规,这部分药品的使用,患者均全额报销。

    据卫生部公布,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招标后,药价与以往相比平均降低25%。由于招标时价格压低25%,基层医疗机构又取消15%加成,零差价销售,基层老百姓用药贵得以缓减。“这部分药品的利润非常低,为了保证制药企业按序生产、配送,必须严格监管。”上述卫生系统人士介绍,307种药物是新医改及建立新基本药物制度最重要的一个部分,为了顺利推行,国务院医改办发文,要求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

    事实上,如以现行市场机制来看,药品价格的制定,属发改委管;卫生部则负责在医疗机构推行制度,而制药企业的制药安全属于药监局管。“现在制药企业已经完成市场化转变,绝大多数属于民营企业,生产什么药品、停产某类型的药品,都属于市场机制调节,自己说了算,卫生部、发改委、药监局都无法干涉。”上述药监系统人士介绍,由于监管体制导致,一些曾中标的低价药品以各种理由消失。“去年,几个部委商量了好几次,觉得药监局出面控制这个现象有优势。”卫生系统人士介绍,卫生部的优势是管理医疗机构,发改委的优势是制定价格,而药监局则监督制药企业的质量问题,与制药企业的接触更为深刻,通过质量入手,再加上处罚权力,这个现象就能得到制约。

    据了解,为了获得这项新权力,药监局也曾多次争取。今年3月份时,邵明立在一次会议上曾说,2011年,要对基本药物全部实现电子监管,将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与基本药物监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这是我们争取到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机遇。

    获得这项工作机遇后,国家药监局于2010年8月正式推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首先将307种国家基药品种,纳入监管范围。而未来各省增补的基本药物,也将纳入到药监系统的电子监管平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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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制药企业 基本药物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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