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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立医院改革3月启动 单种药品最多降50元

2013-02-25 11:15 来源:人民网 点击:

核心提示:取消加成费,普通药把原先药价除以1.1,就是调整后的价格;国家最高限价的药品,最多降价50元。对于原先实行国家最高限价的药品、加成封顶的贵重药品,则不能如此简单计算。

降价医药分家后,医院不再赚药钱。取消加成费,普通药把原先药价除以1.1,就是调整后的价格;国家最高限价的药品,最多降价50元。

3月1日起,厦门市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全面取消药品零加成。连日来本报对此持续报道,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昨日上午,厦门市卫生局联合物价部门召开座谈会,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研讨。

市民蔡女士是一名老患者,此次改革她十分关注。昨日,她打进晨报热线8080000询问了多个问题,蔡女士就医前习惯提前预约。记者咨询有关部门了解到,无论预约还是转诊,患者收费都以就医当时实行的价格标准计价。此前厦门市对预约患者在门诊中加收一元手续费,此次改革后也将不再收取。

越贵的药品降越多 贵重药品取消加成医药分家后,以药补医的补偿形式被改写。医院不再赚药钱,百姓到大医院拿药,将明显感受到药价降下来。因为药价是按比例下降的,一些药品原本就只有几元钱,也就便宜几毛钱,但是对于数百元的贵重药品来说,降幅将达到几十块。换而言之,需要慢性长期用药和贵重药品的患者会得到最大实惠。举例来说,市民常用的氧氟沙星,原先价格为1.1元,调整后是1元。“简单地说,就是把原先药价除以1.1,就是调整后的价格。”第一医院财务科工作人员小李介绍。

不过,对于原先实行国家最高限价的药品、加成封顶的贵重药品,则不能如此简单计算。 记者了解到,此前相关部门对贵重药品的加成设置了封顶,超过五百的,原先最多加成50元,此次取消加成部分,即最多降低50元。

外地患者生小病或不再来厦治疗诊查费调整,增加部分将由医保统筹承担,本地参保患者不需要自费。然而,外地参保人员则按照参保地的报销进行。换而言之,对于外地患者来说,如果当地医保不支持报销的话,看病费用将增加。

改革后药价显著降低,外地患者中,需要慢性治疗的患者由于长期服药,来厦买药的情况可能增多;但如果只是小毛病,外地患者则可能因为不愿多掏诊察费而选择不来厦门诊治。

西医诊察费增加7元 中医诊察费增加8元据悉,因为中草药存在损耗情况,此前中草药加成为20%。此次改革将全部取消中草药加成部分。

改革后西医诊察费提高7元,中医诊察费提高8元。举例说,目前一级医院中医普通号为1元(挂号费)+5(诊察费)+1(辩证论治费),调整后,总的中医诊察费由原先的7元上涨为15元。目前中医副主任号为6元(挂号费)+5元(诊察费)+4元(辩证论治费),调整后为23元。目前中医主任号为10元(挂号费)+5(诊察费)+7(辩证论治费),调整后为中医诊察费30元。(记者 陈淑君 实习生 詹智琼 通讯员 林赐文)

Tags:医药分家 药品加成 以药补医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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