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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药企涉华“雷声大雨点小”

2011-11-26 11:30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康义瑶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在外资流通入华进入实质性并购之后,10年前对于外资进驻流通领域的担忧与疑问再次在业界蔓延。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外资进入流通业是“雷声大雨点小”,在复杂的中国市场面前,和本土流通企业相比,如果业务本身没有太大差异,外资企业的身份并不占优势。  

  狼真的来了吗?

  在外资流通入华进入实质性并购之后,10年前对于外资进驻流通领域的担忧与疑问再次在业界蔓延。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外资进入流通业是“雷声大雨点小”,在复杂的中国市场面前,和本土流通企业相比,如果业务本身没有太大差异,外资企业的身份并不占优势。  

  康德乐押注永裕  

  自建立起,永裕就以“第一个吃螃蟹者”的外资分销商身份被中国业界所关注。而在2010年11月29日,康德乐集团(Cardinal Health Company)宣布以4.7亿美元收购永裕医药之后,业界对于永裕模式的关注到达顶峰。

  按市值计算,康德乐是仅次于McKesson Corp.(MCK)的全美第二大药品分销商。2008年,康德乐销售收入达到995亿美元,毛利率为2.10%,营业利润率为2.38%,其核心业务为配送服务及再包装和第三方物流。由于康德乐在全球药品分销领域举足轻重的地位,此交易在国际市场上颇被看好,被视为是美国医药批发企业在亚洲药品分销领域的首次重大投资,甚至有观察者认为,“此收购举措标志着全球药品批发业新时代的到来”。 

  然而,由于交易双方同样是外资身份,因此,中国业界并不太看好这桩交易,“无论是康德乐还是永裕医药,短期内都难以转变外资在中国医药商业领域水土不服的局面”。但这并不妨碍康德乐在中国发展的决心,“未来几年,康德乐在中国发展的目标之一就是要逐步实现并购,如果全年没有实现收购,那我会非常失望。”康德乐公司董事长乔治·S·巴雷特说。而永裕医药总裁冯伟立则立下了军令状:“我们正在收购方面努力,相信年底前会有相关项目宣布。”

  事实证明,康德乐进驻后的永裕正在呈现变化。今年9月26日,永裕在上海建立的新外高桥仓库正式启用;而并购事宜也有了明显进展,消息人士透露,永裕在江苏的收购项目即将于12月初公布。这显然仅仅只是开始,“国外巨头看中的是中国市场未来的发展潜力,现在是先布点,然后是计划长远发展。外资的进入必将使流通竞争更加白热化。”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表示。  

  联合博姿的野心  

  在今年7月南京医药宣告与联合博姿牵手后,联合博姿无疑成为中国医药流通领域风头最劲的外资企业。在此之前,联合博姿已将广州医药揽入怀中。在目前医药商业百强排名中,前5名依次是国药控股、上海医药、九州通、南京医药和广州医药,这意味着联合博姿已参股医药流通行业前5强中的两家企业。在风起云涌的医药商业并购大战中,联合博姿无疑占据了有利先机。

  公开资料显示,联合博姿及其关联企业为世界最大的医药经销与零售药店公司之一,拥有全球化的药品供应链系统,并提供药事管理和药品配送服务。 2007年,联合博姿属下的联合美华与广州医药签署了成立合资公司的协议,联合美华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的方式取得合资公司50%的股权,交易价格约为5.45亿元人民币,最终的股权结构为广州药业和联合美华各占50%。

  由于此合作是当时我国医药商业领域最大的合资案,因此被业界视为中国医药商业合资的重大突破,并同时寄予无限期待。

  然而事隔几年之后,广州医药的发展并未因此而给业界带来更多的惊喜,因此,外界对此合作的评价也逐渐变得消极。但联合博姿执行董事长斯蒂夫罗·佩思纳显然并不这样认为,其在2010年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自2008年至今,联合博姿与广州医药集团的合作非常成功,公司与国际药品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取得很大的改善,在公司组织方面也有很大的成果,同时在现金流方面也有很大的改进。对于广州医药公司的未来发展,将在医药分销领域将继续做强做大,同时与广州医药集团将开拓更广泛的合作领域和方式,不仅仅限于股权合作,还将涉及美容等产品线,以及医疗服务、供应商等合作领域。”他当时还透露,“公司是采取开放的态度,愿意在中国寻找更多的分销商谋求合作,但前提是合作业务不会与已有合作对象存在冲突。”

  一年后,经过激烈的角逐,南京医药与联合博姿的合作浮出水面:以联合博姿向南京医药增资的方式,合资成立中外双方持股比例为75%∶25%的合资公司,促成联合博姿对南京医药的投资。联合博姿和南京医药集团合作的另外一种方式为:由南京医药集团推动,上市公司南京医药实施定向增发,引入联合博姿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或综合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合作。

  而在特殊的中国市场面前,联合博姿成功模式的复制显然需要时间,“大的经营模式可以复制,但具体落实仍需要策略调整,重点要考虑中国当地市场特色以及法律法规。目前中国在医药零售领域有明确的外资监管限制,例如‘外资控股门店不能超过30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计划首先在中国发展非医药连锁业务,未来几年,随着中国医改政策的推进,公司将扩展更多的医药业务,经营模式也将日渐接近公司在其他国家的经营模式。” 斯蒂夫罗·佩思纳曾透露。 

Tags:外资企业 药品分销 医药商业 医药行业 医药流通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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