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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管不好就禁止”的思维要不得

2012-10-09 09:47 来源:搜狐健康 作者:浦江潮 刘永晓 点击:

核心提示:为什么要禁止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呢?原来主要是因为“违法药品广告太多,药监局监管不过来”。管不过来就“一刀切”地禁止,按此逻辑,食品、化妆品、酒类、汽车等其他类别的广告难免也有违法的或不规范的,是不是都该全面禁止呢?因为管不好就禁止,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而因噎废食的背后是懒政思维作怪。

吗丁啉、新康泰克、江中健胃消食片……这些消费者耳熟能详的非处方药品牌,以后或许不能在电视、报纸的广告中出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酝酿修订《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方向是禁止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只能在指定的专业媒体上发布广告。

  为什么要禁止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呢?原来主要是因为“违法药品广告太多,药监局监管不过来”。管不过来就“一刀切”地禁止,按此逻辑,食品、化妆品、酒类、汽车等其他类别的广告难免也有违法的或不规范的,是不是都该全面禁止呢?因为管不好就禁止,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而因噎废食的背后是懒政思维作怪。

广告法未禁止 部门规章怎能与法相悖?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前者须经医生诊断后对症下药,没有医生处方患者也不能购药,所以,处方药没必要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而非处方药是经过长期应用、确认有疗效、质量稳定、非医疗专业人员也能安全使用的药物,不需要医生处方,消费者可直接在药店购买。非处方药既方便了患者,也减轻了医院的诊疗压力。对消费者来说,药品广告虽然未必可信,但人们还是希望通过广告获得相关信息;对药品生产企业来说,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宣传产品是其正当权利。《广告法》没有将非处方药纳入禁止之列,《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作为部门规章,其相关规定显然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禁止非处方药做广告,说起来也相当于设定一项行政许可,而《行政许可法》对设定行政许可有着严格的限制性规定,一般而言,只有法律和行政法规才能设定行政许可。所以,有关方面在禁止非处方药做广告之前,恐怕不仅要细细掂量此项“禁令”的合理性及利弊得失,更要厘清其合法性问题。(以上内容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浦江潮)

  广告对百姓有用 七成以上的感冒药常识从广告获知

  9月28日下午,国家药监局、中国非处方药协会以及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开会讨论《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办法。三十余家OTC企业一致强烈反对OTC广告禁令。

  “OTC不让我们在大众媒体做广告了,我们还能做什么?”这是某知名跨国药企政府事务部总监听说这一消息之后的第一句话。该企业代表认为,这则拟定的禁令既不现实,也不科学。如果实施,非处方药和处方药在宣传上就没有任何区别了。

  非处方药和处方药在我国的明确区分,始于2001年底新的《药品管理法》。在宣传上,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保健食品经过药监部门审批后可以在大众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2007年5月推出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又针对药品广告的发布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而此次传出的修订草案中,明令禁止了OTC在大众媒体上的广告,只允许在专业医学媒体刊登。原因则是药品违法广告屡禁不止,难以监管。

  “这显然忽略了OTC的双重属性,它兼具药品和消费品的特性。如果不通过大众媒体广告,它是无法被人们熟知的,也无法体现与生俱来的市场属性,这种一刀切的政策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诺华制药的代表说。

  而在西安杨森媒体总监高峰看来,禁令“切”掉的不只是广告,更是人们获取和了解疾病常识的重要渠道。据西安杨森的市场咨询公司提供的数据,OTC广告是大众了解药品知识的最主要来源。

  这一点,葵花药业的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是个典型案例。葵花药业代表介绍,十余年来,通过广告,人们了解了什么事小儿肺热咳喘,也知道了如何选用药物,更了解了一些中药常识。

  另据统计,70%以上的感冒药常识和90%的维生素常识都是通过大众媒体的广告而被人们获悉。也是通过这些知识,人们面对小病,可以自主选择“自我药疗”,节省了去医院排长队挂号,花钱检查、买处方药浪费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从这一点上,科学、合理的非处方药市场宣传是有利于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的。”华润三九的参会代表说。

  药企喊冤:“违法的不是我们,为什么挨打的是我们”

  据国家药监局稽查局副局长邢勇介绍,今年上半年公布的药品广告严重违法的比例达到了58.2%,而且近几年违法广告比例一致居高不下,而且逐年加剧。因为各种原因,国家药监局全力监管却效果不佳。

  来自江西仁和药业的代表质疑,“违法的不是我们,为什么挨打的是我们?”据她讲,仁和作为一家年轻的企业,有70%的产品是OTC,其中一些著名的品牌如仁和可立克、优卡丹和妇炎洁等,几乎家喻户晓。从一家地方企业,成长为OTC的十大品牌企业,大众媒体广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所有人的共识是:在现阶段,还没有一个渠道可以取代大众媒体向公众宣传药物基本常识和合理用药知识,可以使得公众利益和企业利益双赢,取得这么好的效果。

  “真的很难想象,如果禁令实施,会对多少像仁和一样做出优秀产品的OTC企业产生致命的打击。”仁和药业该代表建议药监局要考虑到政策对企业的打击。

  而研讨会现场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参与会议的30多家企业作为国内OTC的优秀企业,都没有出现过违法广告的现象。所以,“一刀切”的禁令被在场企业代表指责为“因噎废食”、“因为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我国一共有4600多家OTC企业,其中相当部分都是通过高额的违法广告获利,但与此同时,一批优秀的企业又在不遗余力地为OTC健康发展做着贡献。

  作为媒体经营和传播专家,郭云沛认为这项政策完全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禁止在大众传媒做广告,那么在专业医学媒体上就不会出现违法的OTC广告了吗?显然不可能。

Tags:药品广告 非处方药 葵花药业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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