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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广告 凤凰制药上榜

2013-03-14 11:10 来源:新华网 点击:

核心提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今年1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13日对此次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曝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今年1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13日对此次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曝光。

这批严重违法广告是:

——老苗汤产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随州市万松堂康汇保健品有限公司)。该广告夸大吹嘘产品功效,宣传治疗作用,虚构广告主要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南宁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

——钱列鑫(萘哌地尔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安徽老年报。

——宏微除障(除障则海甫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该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的名义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福建老年报。

——复活草通窍耳聋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河北永丰药业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和患者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陕西老年报。

——养阴降压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山东凤凰制药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老年周报(江苏)。

——参茸灵芝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该广告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老年生活报(青岛)。

——紫茶颗粒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该广告利用专家和患者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快乐老人报(湖南)。

——前列癃闭通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吉林百琦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老年日报(黑龙江)。

——天泰降糖舒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吉林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晚晴报(辽宁)。

——参茸大补膏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湖南爱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贵阳电视台一套。

——乌金口服液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海口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1)。

——固本强身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发布媒体:沈阳晚报。

——沈阳京城强直性脊柱炎研究院医疗广告。该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含有保证治愈的内容。发布媒体:辽沈晚报。

——北京京坛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利用健康咨询节目形式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宣传医疗技术、诊疗方法,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发布媒体:青海卫视。

——东星牌灵芝益甘粉剂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福州东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太原瑞森灵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食品广告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发布媒体:老年文摘(内蒙古)。

工商总局表示,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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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工商总局 违法广告 凤凰制药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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