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管理 > 医药观察

打破药品回扣的潜规则

2013-04-11 11:27 来源:大众日报 点击:

核心提示:回扣,让经销商与医生之间、医生与医生之间,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往往办一案、查一窝、带一串。 药品是用来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但部分高价药、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群众反映强烈,根源在于获利。

◆回扣,让经销商与医生之间、医生与医生之间,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往往办一案、查一窝、带一串。

药品是用来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但部分高价药、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群众反映强烈,根源在于获利。

日前,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的某医院骨创科主任徐某收受耗材经销商贿赂款37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共有9名医生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都是所在医院或科室的专家和业务骨干,涉及不同医院的儿科、骨科、妇产科、药房等,这些医疗腐败案件,均涉嫌药品、医疗器械回扣。

药品回扣成为医疗领域的“惯例”、“潜规则”,多集中在药品采购、分流、使用环节。药品经销商与医生之间、医生与医生之间都附着在一个利益共同体之上,互利互惠,往往办一案、查一窝、带一串。大部分医生不认为收受回扣是受贿行为,认为是行业不正之风,限于道德谴责和经济制裁,不应受到法律惩罚。

体制弊端、权力集中、监管不够、惩戒不力,是医疗腐败的主要原因。医院以利益为前提,采购一些高价药、热销药,对医生收取回扣的现象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药企、药商、医生各方均获高额收益,而广大患者成为行贿款的买单人。为了平衡医生之间的利益,有些医院甚至将回扣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等级化分配,有的医生还利用其药事委员会成员和科室主任的职权,为销售商中标提供帮助,使公开招标变成“明招暗定”。

制药品回扣、药价虚高,要加强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还要深化改革,实行医药分开,把药品经营从医院剥离出来,让药品销售利益与医院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从源头上消除医生收入对医药品种和用药量的依赖,防止以权谋私、以药养医。

当然,还应监管好药品市场。职能部门要在保障药品质量、杜绝垄断上制定严格措施,让更多的药企、医院之间相互竞争。在确定药价时,将药品中间环节利润控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阻断利益黑手。实行“药房托管”,指定有资质、信誉高的医药公司统一采购药品,逐步取消中间环节,直接向药品厂家采购。杜绝“大处方”,对一些长时间、多次使用的药品和用药量重点监控、张贴上墙,让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规范招标程序和议价方式,实行集中招标,阳光采购。

(作者系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

Tags:药品回扣 潜规则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图片新闻
中国医药联盟是中国具有高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药在线组织,是医药在线交流平台的创造者,是医药在线服务的领跑者
Copyright © 2003-2019 中国医药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