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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办主任:耗材招标工作总结

2015-03-30 14:27 来源:中国医疗器械 点击:

3月27日,国家卫计委药政司组织了11个省份的卫计委药政处,召开了全面落实国办发(2015)7号文件的药政工作会议。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志刚做了重要发言,透露出来的、涉及到了医疗器械耗材的信息值得关注。

据透露,在这次会议上,孙志刚主任不仅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进展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而且在肯定既有成绩的同时,还指出了前进中的困难和挑战。

例如,他在发言中提到公立医院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乱象丛生,带金销售、提成回扣、商业贿赂屡禁不止。

同时,标外采购、违规议价也比较普遍。造成了社会对药价虚高、药品回扣等问题的反应强烈。此外,国家药物政策体系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待改进。

据孙志刚的发言进行如下整理:

1、截止2014年底,全国共有26个省开展了省级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比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少4个;比出台低价药政策的省份少2个。

同时,全国已有10多个省份启动低价药挂网采购;有8个省启动了全额保障65岁以上老年人合理用药试点;

有5个省的药品集中采购数据实现了与国家数据平台的互联互通,包括天津、江苏、浙江、江西、山东。

2、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河南、河北26个省开展了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工作;江西、浙江、宁波等地借鉴基本药物采购办法,采取双信封招标模式,实现带量采购和单一货源承诺。

天津、江苏、新疆等地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这些探索有效降低了医用耗材价格,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也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新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3、“7号文”――《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去年9月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今年年初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

文件围绕“招什么、怎么招、怎么配送、怎么结算、如何监督”等关键环节,提出了一些列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社会各界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认为这是新医改以来药品领域的一次重大改革。

药品新政剑指以药补医等腐败痼疾,是真正动奶酪、降虚火的惠明之举,体现了敢于在焦点领域动刀的改革勇气、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

Tags:国务院 医改 工作总结 耗材 主任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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