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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1年新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对企业的影响(2)

2011-03-02 09:31 来源:中国政府网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笔者曾在我的博文《中国医药市场VS中国股票市场》提过,“中国的医药市场最大的是政策市场,最大的影响因素是国家的政策制定与调整,这个影响的制定我们深有体会,所以研究国家宏观医药政策导向,是每一个管理者的必修课程!”。每年的医药改革都会在岁末年初出台当年或未来几年的改革措施或“指导意见”。

四、 医药招标模板确立,生产与流通谁会真赢家 

 《工作安排》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编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计划,确定基本药物采购的具体剂型、规格、质量要求,明确采购数量,并实行量价挂钩。暂无法确定采购数量的省(区、市)通过单一货源承诺的方式进行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鼓励各地采用“双信封”的招标制度,只有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书评审,商务标书评审由价格最低者中标。从中可以肯定的是,“安徽模式”将以排山倒海之势向全国推进,比如正在进行的山东“基药”招标就是“安徽模式”的“拷贝”版,前有车后有辙,正如前文所言,以后所有的招标可能都会“拷贝”“安徽模式”,甭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有以政策为导向的中国医药发展是不宜人民的意志为转移的。 

那,有人会问在“安徽模式”下,生产企业与商业公司谁会是真正的赢家?先看看《工作安排》采购与配送的明文规定:“为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由供货企业自主选择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自行配送。鼓励发展现代物流等多种手段,提高配送效率。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优化结构,实现规模经营。”从这个规定上看,无疑是生产企业处主导地位,过去一直以来被商业公司“压抑”的生产企业好有翻身得解放的快感,但,作为制药企业要想真正找到“当家做主人”的感觉还不是那么容易,还有很多功课要做,还需在物流、信息、人力、资金等方面跟得上,否则会欲速则不达!另外,被“边缘化”的商业公司真的会“转型”或淘汰出局吗?不排除在未来医药格局的重新洗牌下,一部分商业公司会被并购或重组,甚至淘汰出局,但不管他们的命运结果会如何,他们手中紧握的市场资源(尤其是医药资源)是不会拱手相让的,对于明智的制药企业还需要善于利用与合作,在当今市场化的今天,实现双赢才是硬道理。 

五、 公立医院改革深化,药品价格还会下降多少 

 卫生部部长陈竺18日在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报告时说,公立医院改革始终是一道绕不过去的“坎”,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点。 

 《工作安排》要求“加大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改革试点力度,力争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在16个国家联系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省级试点城市加快推进综合改革,鼓励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大胆探索。探索建立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形成规范化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医药价格机制。”从中可以看到公立医院改革的深化是需要完善医药价格机制的,言外之意,公立医院改革,甭管是“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还是医药分开”,也不管是否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并纳入报销范畴,伴随着医药价格的调整是永恒不变的真理!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要想降低不断增长的医疗费用,除了要降低检查、化验、植(介)入类医用耗材等费用外,药品的价格下调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笔者曾多次说过,每年的药品价格调整一直伴随着20来年的医疗改革,并扮演着改革的“中坚”力量,成为每年每次医改的头号“大餐”,相信在2011年新医改的刚性指标下,药品价格的再次下调不会有什么悬念,而是降多降少或降几次的问题! 

六、 临床路径逐步落实,是继指南后的行业竞争 

《工作安排》要求“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研究制定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的临床路径,累计达到300种,覆盖绝大多数常见病、多发病。推行电子病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行为管理。” 

过去,产品能进入相关疾病治疗领域的“共识”或“指南”成为很多企业每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一旦通过多方努力进入了“共识”或“指南”不仅意味这你的产品在相关疾病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确认,并成为该疾病临床用药的首选之一,更重要的是你的产品全国的销售会大幅度的提高。我们知道很多疾病的治疗临床用药很不规范,比如肝病可能是目前临床用药最乱、最多、最没谱的病种之一。近日,安徽省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通过专家多次商讨,出台了《肝病用药专家共识》和《肝病用药品临床目录》,用以规范肝病治疗,减轻患者负担。而临床用药“指南”又在“共识”的基础上更近一步,对相关疾病的治疗在用药方案和选择上更加标准和细化,为指导临床医师规范用药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因此对生产企业而言,其产品能否进入相关疾病的“指南”关系到其产品的成长空间和企业的发展前景,行业内为进入“指南”而不惜血本投入的“魄力”也就不难理解了,就现在而言,在医药经济激烈变革的大背景下,企业间关于“共识”或“指南”的竞争仍旧是如火如荼。 

那什么是临床路径?百度百科是这样解释的:“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相对于指南来说,其内容更简洁,易读、适用于多学科多部门具体操作,是针对特定疾病的诊疗流程、注重治疗过程中各专科间的协同性、注重治疗的结果、注重时间性。”。笔者曾在去年6月份采访过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参与相关疾病临床路径制定的一些专家,他们反馈最多的信息就是“路径”的制定很复杂,牵涉的利益集团很大,因此要比指南要“难”的多,很多企业已经就其产品进入临床路径在做大量工作,其竞争态势要远远超过“共识”或“指南”,是继“指南”后又一细化的行业竞争。 

可以预见的是,甭管“临床路径”制定有多难,国家的目标已经确定,作为二次医改的“攻坚”年和“十二五”规划的元年,国家的态度是坚定的,也是不容置疑的!对企业而言,只有进入“路径”的药物,市场的机会才有保障;因此,你的产品能否进入相关疾病的“诊疗路径”也就决定了你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之本。而对照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提出的四个原则,临床首选的一线药品、创新药和国家保护品种将更有机会进入“路径”。而绝大多数的二线、三线的辅助用药将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甚至被淘汰出局。 

2011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1年2月到2012年2月,为保障为期一年的医改工作顺利实施和目标达成,国家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财力保障、严格绩效考核和加强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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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医药市场 新医改 医疗保障

责任编辑:芸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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