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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挤牙膏” 食药监在保护谁

2013-05-20 10:48 来源:潇湘晨报 点击:

核心提示: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名单等信息,在初次的公布中并没有见到。公众几经追问,食药监方陆续公布其他信息,但对不合格食品的危害性仍未提及。《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实施5年之久,《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实施也近3年,地方卫生部门为何还在对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玩躲猫猫的游戏?

近日,广州食药监发布部分单位食品不合格信息,信息中最重要的几个要素: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名单等信息,在初次的公布中并没有见到。公众几经追问,食药监方陆续公布其他信息,但对不合格食品的危害性仍未提及。

《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实施5年之久,《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实施也近3年,地方卫生部门为何还在对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玩躲猫猫的游戏?

综合新华社电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抽检发现部分单位的食品不合格,其中米及米制品被检出重金属镉超标、食用油被检出致癌物质黄曲霉素B1超标、熟肉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等,但是却没有依法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对有关食品的危害性也只字不提。

A 信息公开“挤牙膏”,不合格产品去向成谜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16日公布餐饮环节一季度食品抽检数据,在抽检的18批次米及米制品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镉超标,但是并未公布所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名单。有媒体采访报道称:“市食药监局表示,不便透露被检出镉超标大米的品牌。”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陈晓岸17日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公司(或餐饮单位)等情况。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7日晚公布了四家被检产品使用单位及其超标含量。但是仍旧没有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品牌及生产厂家。

在又经历了一天的舆论拷问之后,18日晚,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情况,但是对于产品流向及查获数量则仍未公开。

在这次公布的抽查结果中,除了米及米制品之外,年糕类、油炸小食品、熟肉制品、食用油、餐饮具、辣椒干及辣椒粉等6类被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使用单位目前均未公布。

为什么不公布不合格产品品牌?市场上还有多少正在销售?不合格产品到底流向了哪里?不合格产品有什么危害?记者致电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采访时,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我们局的消息以网上的为准好吗?其他的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这个事情,有新的情况我们会公布的。”随即挂断了记者的电话,对于记者提出的采访问题至今没有回复。

B 对不合格食品的危害食药监无一字解释

广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抽查结果中,共有8个抽检项目不合格,如熟肉制品金色葡萄球菌不合格、食用油黄曲霉素B1不合格、辣椒干及辣椒粉罗丹明B不合格等,但对于不合格项目可能造成的危害并没有一个字的解释。

这显然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相悖。第五十二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公布信息,应当同时对有关食品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说明。

所谓的解释,应当由卫生部门组织专家来给出。《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相关部门在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时,应当组织专家解释和澄清食品安全信息中的科学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广州食药监在执行这项规定时同样缺位。

此外,六部委制定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规定,依照本办法负有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通报、会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报告、通报和会商食品安全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这是政府部门懒政、惰政的表现,违反了政府的信息披露义务。”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说,食药监局抽检的餐饮场所,都是人员聚集较多的公众场所,不合格食品随时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而检测出来有不合格产品之后还加以隐瞒,则更易导致公共安全事件。

C 食品安全信息,法律中难寻其具体界定

除米及米制品外,熟肉制品、食用油等6类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销售单位的信息,有的仍未公布。

“真话只说一半就等于是假话,我们有权利知道这些已经被检测出来的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去向,要不公布检测结果对于我们有什么意义?”广州市民宋晓丹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抽检结果,但是其中消费者真正需要的信息却被隐瞒,有关专家指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峰剑说:“食药监局公布的信息让消费者无法准确、及时获知相关不合格产品的信息,从而使消费者丧失了知悉并及时主动避免食用相关不合格产品的机会,食药监局的行为明显违背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前述法律规定。”

但依据公开的内容,对准确、及时、客观如何具体界定,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范围。

尽管《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将公布应当准确、及时、客观设定了一个目的趋向,即应维护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但究竟对后者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仍缺少细则。

D 隐瞒信息,疑充当不合格产品品牌的“保护伞”

“我不能理解,在一切证据都已经坐实,也公布了总体数据之后,为何不能进一步公布详细信息。”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朱毅说,食品安全信息越透明越能减少恐慌,“犹抱琵琶半遮面”只能损伤自身公信力,且让事态复杂化扩大化。部分消费者质疑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故意隐瞒重要食品安全信息不得不让人怀疑其动机,是维护老百姓的健康重要,还是维护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重要?是什么原因促使食药监部门充当不合格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厂家的“保护伞”?

广东一位长期在食品执法部门工作的执法人员说,对于含有镉、黄曲霉素的这类不合格“慢性中毒”的食品,一般情况下不会突然引发大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迫于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压力,于是对食品企业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身既不易受到法律制裁,也能保住“乌纱帽”。

“决不能把不良企业的利益和地方GDP置于公众食品安全利益之上,消费者有用脚投票的权利。”刘俊海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尽快公布调查过程及调查结论的详细情况,让公众知道不合格产品的具体品牌、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尽快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流向,同时有关部门要对故意隐瞒信息的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盘点]

半月内,五类食品安全事故被曝光

关键词制售假肉

5月2日,公安部公开假冒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案例显示,有犯罪分子将老鼠肉中添加明胶,冒充羊肉销往苏、沪等地农贸市场,案值1000余万元。

5月9日,深圳市食安局查处南山农批市场掺假羊肉后,将三个肉类样品送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下属的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龙华分部,经检测,深圳南山农批市场查获的涉嫌掺假羊肉样品中查出鸭、猪、鸡肉的DNA。

关键词:病死猪肉

5月5日,福建漳州南靖县,两名被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三个月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案值达300余万元。

关键词:街头玉米

5月6日,有网友微博爆料,自己以要卖煮玉米为借口,向街边小卖店老板“讨教”玉米“久煮不坏”的原因,老板说:“我们在小店外摆个炉子卖煮玉米的,都知道要往锅里放玉米香精。这样可以让玉米保持香味,不管在锅内煮多长时间,玉米都不会馊掉,能卖更长的时间。”

关键词:毒生姜

5月6日,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被爆出部分农户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进行生姜种植。浙江杭州、河南郑州等地对有毒生姜进行了“围剿”。

关键词:镉大米

自今年2月份爆出的镉大米流入市场事件后,问题大米仍然存在。5月16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13年第一季度餐饮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检测结果,总体合格率为92.92%,其中米及米制品的合格率最低,仅为55.56%,不合格项目即是“镉”。

Tags:食品安全 公开 信息 保护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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