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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怎样“织密”医疗体系“网眼”

2013-08-05 14:39 来源:人民网 点击:

核心提示:新医改的目的很明确,是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供应保障体系,涵盖医保、医疗、医药、卫生四大体系,作为公共产品向全面提供。近期公布的2013年医改工作安排,继续明确地传达该理念,即守住基本医疗底线,并着力于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公共产品的质量。

新医改的目的很明确,是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供应保障体系,涵盖医保、医疗、医药、卫生四大体系,作为公共产品向全面提供。近期公布的2013年医改工作安排,继续明确地传达该理念,即守住基本医疗底线,并着力于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公共产品的质量。

底线是什么?是“基本”。不同于世界卫生组织的“初级”卫生保健的概念,我国的“基本”医疗卫生概念,不是限定于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一级、最低层次的服务理念,而更多地是从国情出发,指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维持人们一般医疗需求的医药卫生服务,以及相应的供应保障体系。

但由于我国仍处于发展中阶段,人口众多,四大体系仍不完善,“网眼”较大,一些重特大疾病患者,即使已参保(合),也容易因病致贫返贫。从社会道德底线、社会和谐出发,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有利于织密网眼,保护人民的健康权益。

基本药物制度是守底线的全民公共产品之一,由于牵涉药品市场份额的重新划分,4年来一直备受关注。从2009年开始推进,目前制度已经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实施,今年工作安排指出,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的供给,目前是制度实施的关键。此前,有些地方出现采购价格过低,药企不愿供货的现象。工作安排指出,将完善集中采购办法,完善质量评估方法。采购办法怎么完善,才能保证药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而不是异化的“二次限价”,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提升质量方面,目前更多地是提升医保的管理质量、经办效率,今年要整合“三保”管理职责,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等。医保管着钱,是医疗服务的主要付款方,是一个连接医疗、医药多方的杠杆,医保的钱花好了,就等于建立了一个机制,倒逼医疗、医药进行改革,从而创新体制机制,保障服务供应和质量。

当然,医疗服务供给质量也应提高,即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医疗资源丰富的城市,还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重组改制。然而,从目前来看,社会资本办医的门槛仍然没有降低,民营医院仍然没有和公立医院站在同一起跑线,比如税收、土地政策、医保政策等,并不一致,各利益集团的博弈还没有完成。

4年来,基本医保覆盖全民,连年大幅提高补助标准,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基本药物改革,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初步成型。然而,现实急迫地要求医改直面提升质量这个难题。

去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已超过2万亿元,增长速度超过GDP。我国老龄化速度加快,60岁以上老年人已近2亿人,慢性病患病率居高不下,而人们的健康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层次更丰富,新技术、新产品更多地运用到医疗服务领域中。这些因素还将继续推高医药总花费。

如何量入为出,在可能收紧的经济形势面前守住底线?

从收支“两头”做文章。做加法——增加投入。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水平逐年升高,已达到280元,人均筹资达到300元以上,保费收入超过3000亿元。加上职工医保的保费,一年超过9000亿元。政府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投入也在增加,并明确“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做“减法”——朝专业化、精细化、社会化方向转变。医保的管理,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进行支付制度改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朝着信息化迈进,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药品器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保等信息标准体系;创新政府定价形式和方法,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办法,确保药品质量,合理降低药品费用;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也需要尽快捋顺,要不要设医管局,怎么设?怎么进行医药分开,是不是药房分离出去就行?医生的劳务技术价值如何体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这是一项系统的工作,方方面面都必须兼顾,否则很可能“按下葫芦浮起瓢”。这需要在改革过程中不断探索、试点,才能稳步推进。

Tags:新医改 医疗体系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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