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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制构建安全“防火墙”

2014-03-18 11:11 来源:医药经济报 点击:

3月1日,《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正式实施。自此,国家对规范药品购销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再增一道防线。

依据要求,所有被列入地方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企业都将被公示,并上报国家卫计委。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一次被纳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省内2年内不得采购,5年内二次被纳入不良记录,全国所有医院2年内不得采购该企业的产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业界对该规定的下发拍手叫好,认为其要求严格,对打击商业贿赂行为非常必要,对规范药品市场竞争秩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至关重要。

同时,相关人士也呼吁,加速医疗体制改革推进进程,推进医药分开,从机制体制层面切断医药购销利益链条。

建“黑名单”制度

依据规定,各省级相关部门应当在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完成或核实工作完成后,将相关内容进行公布,并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

同时,要求对一次被列入当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本省级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在不良记录名单公布后2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其他省级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2年内在招标、采购评分时对该企业产品做减分处理。对5年内二次及以上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2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在此之前,葛兰素史克事件曝光后,国家对反腐不断出重拳,连续下发了“黑名单”制度、“九不准”制度,以及相关纠风文件等,意在规范药品购销行为,规范医院医生执业准则等。

对于已经执行的规定,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沈松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医药商业贿赂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消灭,通过“黑名单”制度等的建立,可以加强企业的诚信,抑制企业间不规范竞争行为,防止恶性竞争,对保障企业药品质量和人民用药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对整个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是非常有益的事情。

RDPAC医药市场准入总监朱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当前医药购销商业环境是非常正确,也是非常重要的,能够起到规范市场秩序及震慑不良行为的作用。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市场总监邓景赞也非常认可该政策的执行,认为该规定使得企业不规范竞争行为的成本大幅度提高,比如2年内在全国不得采购可能使企业面临彻底失去市场的命运。因此,对企业药品招标和销售渠道都会产生影响,企业需要更加清晰地规划和判断今后的药品销售渠道和模型设计。比如当前很多大企业较多地采取学术服务外包的形式进行适应。

还需重视预防

值得注意的是,沈松泉指出,很多医药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并不仅仅是企业自身行为造成的,根源在于当前的医药体制,医药不分造成医药市场终端80%在医院。

“在这种特殊现象下,很多企业要解决产品的销路问题,就通过不规范竞争,进行医药贿赂等,比如葛兰素史克事件的发生,我们调查发现其根源就是体制机制造成的。因此,如果医药不分,商业贿赂问题难以得到根本性解决。”沈松泉如是说。

沈松泉同时指出,在医药分开之前,广东的药品网上交易平台等方式对杜绝医药贿赂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网上交易平台尚在初步探索阶段,很多配套的保证措施也需要进一步再完善,网上交易也并不能解决商业贿赂等全部问题。

对此,邓景赞十分认同,认为类似网上交易平台可在一定程度上让医院和企业之间的距离更远,但并没有改变当前药品处方中的基本格局。因此,规范医药购销行为需要从全盘的角度进行考虑,包括药品的招标采购、医院管理制度、医生处方用药,乃至国家各项政策的配套执行等机制体制改革等顶层设计因素。

朱波也认为,关键环节在于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并将它与市场购销行为很好地结合起来,主管部门以此为工具整顿市场秩序,而不直接干预市场。

“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当前医药购销商业环境是非常正确,也是非常重要的,能够起到规范市场秩序及震慑不良行为的作用

Tags:黑名单 防火墙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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