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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之伤:透支的未来

2011-07-29 14:05 来源:中国医药营销联盟 作者:李忠玉 点击:

核心提示:王立群先生认为:人类最大的恐惧就是对未来的担忧。的确,未来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因素,人们担心未来的前途,担心未来的健康。最近关乎人们未来健康的医保卡不仅成为媒体讨论的焦点,也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只要在GOOGLE或百度输入“医保卡”,就会跳出数十条关于医保卡的评论或报道。

王立群先生认为:人类最大的恐惧就是对未来的担忧。的确,未来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因素,人们担心未来的前途,担心未来的健康。最近关乎人们未来健康的医保卡不仅成为媒体讨论的焦点,也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只要在GOOGLE或百度输入“医保卡”,就会跳出数十条关于医保卡的评论或报道。而这些报道均不同程度地显示出对未来的担忧,因为关乎未来健康保障的医保卡被滥用,被透支。于是,“医保卡之伤”就成了“医保之伤”的集中反映:

现象一:医保卡变成购物卡

医保卡不但能买到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还能买到非医保目录中的药品,而且还能买到与医疗完全不相关的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甚至还有避孕套等,无所不包。也就是说,只要医保定点药店有出售的商品,均可以用医保卡来刷卡消费,最后由社保局来统一“买单”。

现象二:医保卡套现

在一些医保定点药店或医疗机构门口,经常可以看到有些医保卡持卡人成天在那寻寻觅觅。如有人想买药品,就以其医保卡先帮其刷卡买单,然后再由购药人向持卡人支付等额的现金,有些还可以享受折扣。这样,消费者购得了所需的药品,而持卡人套取了现金。

以上现象,零零总总,在不断地侵蚀着医保卡原有的功能和使命,在不停地透支着我们的未来。各部门虽然屡出重拳打击违规,但效果却差强人意。

不可否认,医保卡在医疗保障方面曾经确实起到过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弊端越来越明显,在监管成本节节攀升的同时,监管效益却每况愈下。时至今日,医保卡成了让社保局“头疼”、让药店“垂涎”、让参保人群“不爽”的鸡肋。但是,当我们在审视这些违规现象的的时候,必须深究“原罪”是什么?背后的驱动力是什么?要厘清这些现象,必须审视激发这一现象的核心关联因素:

一、 医保卡

我国医疗保险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费用,而个人帐户主要用于门诊、药店的日常购药。也就是说前者是用于治“大病”,后者是用于头疼脑热的“小病”。医保卡就是作为个人账户的结算工具,是为了方便参保人员日常购药之用。但是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被设置了诸多障碍,导致“便民措施”不“便民”。使其原定的约束功能、监管措施却成了起“反向刺激作用”的重重障碍。

1、 医保卡同类不同“命”,中看不中用

据陕西日报和人民网报道 :住在西安和平门附近的李师傅,日前终于拿到了医保卡,他高兴地想,以后有头痛脑热小毛病,直接上药店刷卡买点药吃就行了,可以省不少看病钱。不料他去家旁边一药店买药时被告知不能使用,原来该店是省医保刷卡指定药店,他是西安市医保用户因此不能刷卡购药,他又问了几家药店都是如此,最后在土门才找到一家市级医保刷卡指定药店。

听了李师傅的述说,记者连续跑了安东街、东羊市、东大街、北大街、环城南路等七八家药店,仅有一家同为省、市医保刷卡指定药店,其余都只能刷省医保卡或碑林区医保卡购药。据了解,目前西安市医保卡可以刷卡的医院有94家,已可满足参保患者就近看病;而西安药店早已超过千家,西安市医保卡可以刷卡的药店却只有29家,最近一些药店又陆续被批为西安市医保指定药店,但这对占享受医保人数多数的西安市医保参保人员来说,还是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采访中记者随机就医保的实施,同十多位参保人员交流看法,多数人表示:医保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受惠于参保人员,为参保者提供医疗保障。医保政策不可能没有限制,那样就会有人钻空子,趁机损害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设立相应的规定、限制,进行监督管理是完全必要的。然而随着医保覆盖面扩大、医疗需求变化,医保的许多政策规定也应不断改进完善。如医保本、医保卡发放本是为了就医方便,而现在时常发挥不了作用成了摆设。许多常规检查不在特检范围,一些参保人员因此漏检贻误病情。医院不公布医保规定用药和自费药目录、医生开药不作说明,使参保人员盲目多花钱。一些医生开的处方,在医保定点药店却寻不到药。医保中心对这些现状能否采取新的对策,使医保真正发挥其医疗保障的作用,而不是“中看不中用”。  

2、 医保卡“画地为牢”,不可跨区使用

在现行医疗体制中,医保卡不可以跨区使用,不但不能跨地区,更不能跨省区。更有甚者连同一个城市的市区和郊区都不可以通用。这种“画地为牢”的医保体系至少对两类人非常不利:

A、 年轻参保人群:这类参保人群由于刚刚走出社会,尚未“落叶归根”,居无定所,更因为他们的事业是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注定了他们这一辈了都要漂泊,当他们离开某地到另一城市寻求发展时,有可能一辈了都不再回来,医保卡也就自然作废,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套现”。要么卖给药贩子,要么在快离开当前居住地时购买“非药品”;

B、 离退休人员:他们投奔儿女常年居住在全国不同的大中城市,而医保卡只能在办理当地购药,因此他们选择在偶尔“返乡”之时购药,当然也可能顺便捎上一些日常用品,然后再大包小包搬到现居住地。

由此观之,医保之伤是“伤”在其医疗体制本身的束缚和约束障碍。

二、 医保定点药店

对于医药零售业,医保定点药店是一个绝对稀缺的行政资源,只要取得了医保定点资格,基本上可能解决药店的生存问题。正因如此,各零售药店才极尽其所能,削尖脑袋也想钻进“医保行列”。以广州为例: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要成为医保定点药店必须具体三个起码条件:第一,经营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第二,能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第三,所经营的医保目录品种在1500个以上。如果按这三个条件来衡量,广州市够格的药店至少在1000家以上,但是到目前为止,广州市的医药定点药店还不到四百家。其竞争程度可想而知,药店能否取得医保定点的资格可能不再是凭硬件,而是拼“公关能力”。有些医药连锁有上百家的门店,但医保定点只有区区十几家,而广州有一家医药连锁公司旗下的8家药店有6家是医保定点。而现实又确实出现了专门帮人办理医保定点的中介公司或个人。这已经暴露出医保定点药店的审批过程中所出现的“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的空间。既然如此,医保定点药店的违规刷卡购买医保目录之外的商品的现象就不然解释:

首先是监管不力,因为腐败程度与监管力度是成反比的。监管职能是否能落实到位,并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力度问题,而是政治决心问题。

其次,医保药店的铤而走险,自从处方药双轨制以后,所有的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药方能购买,而在《医保目录》中,处方药占有很大比例,同时各大医院又加强处方监管,力图“肥水不流外人田”,因此医保定点药店可收到的处方寥寥无几,这就削落了定点药店凭“医保”增收的经营能力。再者,在药店多过米铺的时代,药店与药店的竞争已经是刺刀见红,药店的经营经受到空前的压力,为了生存,为了赢利,不少的药店选择了铤而走险,不管是购买《医保目录》的药品,还是普通药品,不管是保健品还是化妆品,甚至是避孕套,只要你有医保卡,一律“刷”。

三、 医保目录

医保目录,是现行医疗保险体系的又一“硬伤”,在我国市场流通的药品多达上万个,而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仅2400个。这无法满足参保人群的用药需求。有可能出现列入医保目录的药品患者不想要,而患者想要的药品却未列入医保目录,这也是导致违规“刷卡”的一大驱动力。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要有《医保目录》?《医保目录》是否可以废止?是否可以将所有的药品都纳入《医保目录》?这似乎是个“哥德巴赫猜想”,是个伪命题。但我们回过头来想想:1、《医保目录》是谁制定的?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药品是由谁注册和批准上市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医保目录》下的药品使用决定权在谁手中?在卫生部管辖下的各医保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

这三大部门围绕《医保目录》形成了一个“铁三角”,这不但是职能分配的平衡,同时又是利益分配的平衡,这种部门职能和利益的“平衡”不但导致行政效率低下,而且导致“公共利益失衡”:

1、 而为什么药监局已经批准上市的药品进入医保时还要重新筛选一遍?

2、 为什么同一成分、同一功效的药品有的可以进入医保而有的却被排除在《医保目录》之外?

3、 为什么同一成分、同一功效的药品,A厂生产的产品可进入医保目录,而B厂生产的产品却被拒之门外?

4、 为什么同一个药厂生产的同一规格的同一药品在这个省被列入医保而在另一个省却被拒之门外呢?

5、 为什么《医保目录》无法全国通用?

6、 从中筛选的依据是什么呢?

这在考查这个药品的品质和疗效的同时,同样需要考验一个药厂的“公关能力”。当全国的医保系统被支解成许多零碎的板块,当各地的主管医保的机关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各自为政,这种权力的分割和利益的搏弈在不断地推高制药企业的经营成本的同时也极大地推高了社保系统的行政成本。

以正常的逻辑,既然医保体系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是为了救死扶伤,是为了治疗头疼脑热,那么只要是合格的药品,也就是说只要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都可达到这一目的。尽管药监系统出了郑筱萸这样的“硕鼠”,尽管药监系统的药品审查体系曾经面临崩溃的边缘,但我们相信经过整改后,批准上市的药品都是合格的,都是可以救死扶伤的,都是可以治疗头疼脑热的,那么《医保目录》的存在还有必要吗?

如果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医保之伤”永远都存在“内伤”。要治医保之伤,只有从“内伤”下手。

一、 定点药店只卖医保药品

既然《医保目录》在现阶段客观存在,那么理所当然必须得到尊重,参保人所持的医保卡不但不允许购买非药品,而且只能购买《医保目录》药品。必须规定所有的医保定点药店只许经营《医保目录》的药店,才有可能确保无虞。既然药店成了医药保定点,就必须“挥刀自宫”,才能“六根清净”。当然,也可以批准定点药店配备具有处方权的医师,以缓解“处方之缺”。

二、将医保卡的刷卡单据与销售小票并轨

现在医保体系下,医保卡的使用采取了“只管建帐,不管去向”的初放型管理模式。采取了与银行卡相同的刷卡方式,只显示金额,不显示药品名称和价格等要素。应当与销售小票并轨,在医保的刷卡单上显示品名、规格、单价、金额等多项要素;  

三、破除“画地为牢”的管理模式,实行跨区通用。毕竟,流动与迁徙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生活主题,这样可以制止“套现”的冲动。  

医保之伤,“伤”在其内,欲治其根本,需考验监管当局的决心、责任与智慧。 

Tags:医保卡 医保目录 套现 定点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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