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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升居民医保住院标准

2013-01-05 11:23 来源:中国医药报 点击:

核心提示:  从1月1日起,北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至17万元。北京实现所有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水平统一。

  从1月1日起,北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至17万元。北京实现所有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水平统一。 

 2012年12月2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新政策惠及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一老”和无业居民约25万人,为群众减负1亿元左右。 

 2010年,北京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起统一的城镇居民门诊报销制度。然而,由于城镇居民筹资水平不高,基金的“家底”不够丰厚,住院报销标准没有完全一致。新政策出台前,北京城镇居民中的学生儿童,即“一小”的住院报销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此次调整后,“一老”和无业居民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双双得以提高。其中,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过去的60%调整为7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过去的15万元提高到17万元。 

 北京此次提高“一老”和“无业居民”住院医保报销水平,是通过增加政府补助标准的方式,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增加40元,个人筹资标准不变,不会给参保人员增加任何缴费负担。 

 “一老”是指北京市城镇户口,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无保障老人。

Tags:医疗保险 医保报销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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