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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目标销售任务核定的四大法则

2011-12-22 13:58 来源:博锐管理在线 作者:许广崇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任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会给销售经理、业务代表设定一定的目标销售任务量,借以评价销售经理、业务代表的销售业绩,目标销售任务量往往成为体现销售经理、业务代表工作能力最为直接的要素之一。

任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会给销售经理、业务代表设定一定的目标销售任务量,借以评价销售经理、业务代表的销售业绩,目标销售任务量往往成为体现销售经理、业务代表工作能力最为直接的要素之一。 

然而,如何更合理地确定销售经理、业务代表的目标任务量,才能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而不会使他们感觉是一种压力? 

 不妨通过4分法,合理确定销售经理、业务代表的目标销售任务量,使压力变为业务动力,实现目标销售任务。 

◆三度法 

所谓三度法,就是按年度、季度、月度分配的目标销售分配法。首先,确定年度总任务量,然后按平均核算的原则,再将一年的总任务量均分到4个季度,最后,每月的任务量就从季度任务量中平均得出。 

这种分法,是最简单且最为常用的目标销售任务量分配方法。省去繁琐的核算过程,简单明了,通俗易懂。 

这种分法的缺陷,就是对季节性产品的销售,估算不足,容易引发销售人员的怠工和逆反心理,导致淡季产品销售势头更淡,不利于销售拓展。以至影响整体。 

三度法正逐渐从企业销售目标分配的决策思路中退潮,因为这种分配法过于机械化,没有贴近市场实际,基本取决于决策者的个性思维。 

◆辖区法 

一些制药企业在开展销售过程中,往往把市场划分为五大区、六大区、七大区、甚至更多的大区。每个大区又包括三个省、四个省、六个省或更多。 

这样,在进行目标销售任务量分配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就会根据各大区的范围大小、人口的众寡、经济状况的好坏、生活水平的高低、消费水平的优劣、消费者的受教育程度以及消费理念等,借以核定企业各销售大区的目标销售任务量,以确定销售经理、业务代表的工作目标,使他们自觉地、努力地朝着所定目标去充分发挥自己的业务主动性和积极性。 

 同时,大区经理优惠根据所辖省区进行目标销售任务量的再分配,层层落实,环环相扣,充分发挥销售队伍的团队力量和合作精神,保证区域目标销售任务量的按时按量或超额完成。 

当然,辖区法的合理分配程度,取决于营销决策层、大区经理对各区域产品销量、市场潜力、消费水平、经济状况、社会人文等综合因素的正确判断程度。正确判断程度的程度高,辖区法分配目标销售任务量的合理性就高,易让销售人员心服口服,激情高昂,信心百倍;反之,则适得其反,挫伤销售业务人员的销售积极性和自我发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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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销售经理 业务代表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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